11月9日,兩名長春市民進入一家標有“清倉”“甩賣”的商家。吉林省物價局于12月8日公佈了《吉林省商品和服務業促銷價格行為規範》,即日開始實施。按照要求,以後商家進行促銷活動時必須備案,並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明示促銷內容。同時,市民常見的“全場促銷”“清倉大甩賣”等詞彙將受到嚴格限制。新華社記者 劉毅非 攝
11月9日,長春市某商家挂出了“關店清倉,瘋狂甩賣”的條幅吸引消費者。新華社記者 劉毅非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