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蘭州12月10日電(記者 趙鋒)甘肅省公安廳督察總隊總隊長李龍10日下午介紹説,今年2月至11月底,甘肅警方整肅內部風紀,開展了警車和涉案車輛違規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查處了大量違規使用的警車。
甘肅警方這次行動是在公安部統一部署下進行的,公安部針對全國公安機關普遍存在的交通違法行為、使用“問題車輛”嚴重、違規使用警車突出、涉案車輛管理混亂等問題,部署了為期10個月的整治行動。
李龍説,截至目前,甘肅省公安廳對全省1695輛無牌警車補辦了註冊登記手續,對達到報廢期限的423輛警車進行了強制報廢,對118輛滅失警車辦理了銷戶手續,對170輛擅自噴塗警車外觀制式的車輛恢復了原車外觀,收回外借警牌118付、警車29臺。
在甘肅警方這次專項行動中,省公安廳機關帶頭整改,現場收回或查找追回廳屬各單位借用的警車警牌33付,理順車輛所有關係3臺,封存涉案車輛6臺。
李龍説,雖經專項治理,警車和涉案車輛違規問題仍然存在,主要包括:交警系統查扣的事故車輛和暫扣的摩托車未及時按規定處理,個別市州公安局警車仍未按期年檢,部分警用車輛未及時註冊上牌,違規使用報廢封存的警車,警車駕駛員違規駕駛警車問題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