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15日電(記者王優玲)國家能源局相關負責人15日説,“十一五”期間,我國可再生能源呈跳躍式發展,到2010年底,計入沼氣、太陽能熱利用等非商品可再生能源,我國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總計3億噸標準煤,佔當年能源消費總量的9.6%。
各種可再生資源開發利用規模的明顯增長,體現了我國可再生能源加速發展的趨勢:
——“十一五”時期投産的水電裝機是“十五”時期的2.5倍。到2010年底,全國水電裝機容量達2.1億千瓦左右,水電年發電量6500億千瓦時,折合約2.08億噸標準煤,佔能源消費量6.3%。
——“十一五”時期投産的風電裝機是“十五”時期的40倍,風電新增裝機容量連續四年翻番。到2010年底,累計裝機容量4000萬千瓦,裝機規模達到世界第二位。
——太陽能發電技術進步迅速,“十一五”末,光伏電池製造産業年産量佔全球市場的40%;國內光伏發電應用市場開始起步,2009年和2010年連續兩年新增裝機容量均為之前的累計總和。
——太陽能熱利用日益普及,太陽能熱水器遍佈廣大城市和農村建築。2010年底,太陽能熱水器安裝使用總量達1.6億平方米,替代化石能源約3000萬噸標準煤。
——生物質能多元化發展,到2010年底,生物質發電裝機約550萬千瓦,沼氣年利用量約130億立方米,生物燃料乙醇利用量180萬噸左右。
“‘十二五’時期,我國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重還將顯著上升,可再生能源將發揮調整能源結構、減排溫室氣體、推進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的重要作用。”該負責人強調。
按照2020年非化石能源達到能源消費15%的目標、以及培育和發展國家戰略性新興産業的部署,我國在“十二五”期間將加快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可再生能源産業。
據悉,國家能源局已經明晰我國“十二五”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基本思路:繼續保持水電為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主體,加快提高風電在能源供應中的比重,普及生物質能的多元化利用,全面推廣太陽能熱利用,繼續提高太陽能發電的經濟性和市場競爭力。
此外,一系列重大可再生能源工程的建設也已經明確。在大型水電基地工程建設上,我國將重點開發金沙江中下游、雅礱江、大渡河、瀾滄江中下游、黃河上遊和雅魯藏布江中游等大型水電基地,啟動金沙江上遊、瀾滄江上遊、怒江、通天河等流域水電開發。
在風電建設上,我國要在完成蒙東、蒙西、東北、河北、甘肅、新疆、江蘇、山東等8個千萬千瓦風電基地規劃的基礎上,統籌研究落實風電市場消納和輸電規劃,制定分階段的風電基地建設方案,有序推進風電開發利用。
同時,在“十二五”期間,我國將積極推進太陽能發電項目建設,繼續推動大型荒漠光伏電站建設,在西藏建設太陽能光伏電站,緩解西藏電力供需矛盾。
據介紹,我國還將啟動新能源示範城市建設,初步考慮建設100個新能源示範城市,研究制訂新能源示範城市考核指標,並把新能源利用納入節能減排考核指標體系,以此鼓勵新能源技術在城市的推廣應用。同時,開展綠色能源縣和新能源示範村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