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4日電(記者 林暉、杜宇)記者24日從住房城鄉建設部獲悉,自2009年5月至今,住房城鄉建設部與監察部共查處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房地産項目2150個。
在24日召開的“房地産開發領域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新聞發佈會上,住房城鄉建設部城鄉規劃司司長孫安軍介紹,自2009年5月至今,全國共排查房地産項目98577個,涉及用地面積58.16萬公頃。其中,發現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項目2150個。
孫安軍説,此次排查範圍是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間領取規劃許可的房地産開發項目。通過排查,共補交土地出讓金等158.02億元,罰款7.92億元,撤銷規劃行政許可47項。
監察部有關負責人在發佈會上通報了8起查處的涉及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典型案件。它們是:貴州省貴陽市人民政府原市長助理樊中黔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案,重慶市北碚區原副區長趙文銳受賄案,浙江省平陽縣房地産領域腐敗窩案,四川省眉山市規劃和建設局原局長李學文受賄案,雲南省昆明市規劃局原總規劃師楊曉輝、呈貢縣政府原副縣長葉建國受賄案,江蘇省連雲港市博大新城項目違法違規案,廣東省深圳市爵士大廈項目違法違規案,山東省泰安市聖華苑小區項目違法違規案。
這位負責人指出,從前一階段專項治理查辦案件掌握情況看,以下四類問題比較突出:一是公職人員利用規劃審批權搞權錢交易;二是地方政府和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從地方、部門利益出發擅自批准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三是房地産開發商未經批准擅自違反規劃許可進行開發建設;四是開發商利用偽造公文、私刻公章等不法手段騙取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的規劃許可。
據悉,住房城鄉建設部最近頒布的《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將於2011年1月1日正式實施。該辦法明確了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內容、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審批備案和修改程序,對容積率調整等規劃指標管理作出了更為嚴格的規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