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30日電(記者周婷玉)衛生部就撤銷食品添加劑過氧化苯甲酰公開徵求意見30日結束。記者從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獲悉,截至目前通過傳真、郵件等共收到意見970余條。
過氧化苯甲酰,是一種有機過氧化物,常用作乙烯係、丙烯酸係等單體的聚合引發劑、硅樹脂及不飽和聚酯的固化劑、食品添加劑等。
衛生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與衛生監督局有關負責人説,從提交的意見看,消費者支持在麵粉生産過程中禁用過氧化苯甲酰的意見比較統一,而反映意見的麵粉企業則建議不取消,過氧化苯甲酰的生産企業則反對取消。
今年的12月15日,衛生部發佈徵求意見的公告指出,自2011年12月1日起,禁止在麵粉生産中使用過氧化苯甲酰和過氧化鈣。此前按照相關標準使用過氧化苯甲酰和過氧化鈣的麵粉及其製品,可以銷售至産品保質期結束。
針對撤銷麵粉增白劑擬設一年過渡期的問題,這位負責人表示,擬設置1年左右的政策調整實施時間,主要考慮麵粉生産、銷售以及進口週期等情況,以盡可能降低撤銷過氧化苯甲酰對産業影響。
他指出,按照限量添加過氧化苯甲酰,不會對人體造成安全問題,所以,撤銷過氧化苯甲酰與撤銷有安全問題的添加劑不一樣。“如果在限量內使用有安全問題,我們會對其立即撤銷。”
他同時表示,將充分考慮社會各方意見,以及監管措施的實施要求,調整和完善過渡期限,確保撤銷工作順利實施。
據介紹,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和美國、加拿大、日本等國家和我國台灣、香港地區允許在麵粉加工中使用過氧化苯甲酰。歐盟等地區未允許使用過氧化苯甲酰。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規定的麵粉中過氧化苯甲酰最大使用限量為75mg/kg。
我國于1986年將過氧化苯甲酰列入《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允許作為麵粉處理劑、漂白劑,最大使用限量為60mg/kg。據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聯合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評估,過氧化苯甲酰在麵粉中75mg/kg、在乳清粉中100mg/kg的使用限量,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衛生部在公開徵求意見的説明中指出,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技術上確有必要,二是安全可靠。儘管過氧化苯甲酰按規定使用未發現安全性問題,但由於麵粉加工行業已無使用過氧化苯甲酰的技術必要性,因此,建議撤銷食品添加劑過氧化苯甲酰。同時也考慮到在現有國家標準規定的添加限量下,現有加工工藝很難將其添加均勻,容易造成含量超標,帶來質量安全隱患。
為防範撤銷過氧化苯甲酰後可能出現的繼續添加,甚至添加其他非食用物質或濫用添加劑的情況,衛生部已向社會公佈了四批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被濫用的食品添加劑“黑名單”。相關部門也制定了麵粉中鈦白粉、吊白塊、滑石粉、過氧化苯甲酰等漂白物質的配套檢測方法,並且正在研究其他違法添加物質的檢驗方法,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提供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