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1月13日電(記者 王民)河北省在保障性住房建設上,強化制度執行,保證規劃落實,目前已初步構建起廉租房和公共租賃房為主體、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房為輔助的保障體系,保障對象也由低收入家庭逐步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等“夾心層”擴展。
強化制度執行加快保障房建設
自2008年起,河北省政府連續3年與設區市簽訂住房保障責任狀,每年底通報考核結果。同時,河北省規定:各地年度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建設用地,要達到當年住宅建設用地總量的25%以上,並優先予以安排;對上述政策性住房建設用地達不到年度住宅建設用地總量核定比例的,將核減其下一年度的用地指標。其中,配建廉租住房的用地面積、總建築面積、總套數、佈局、套型及套型建築面積作為土地出讓或劃撥的前置條件,並在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中載明相關事項。這兩項措施加快了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建設步伐。
記者從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了解到,2010年,這個省新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5.44萬套,改造10.8萬戶棚戶區居民住房,新增廉租住房補貼1.81萬戶,農村危房改造5.16萬戶,均超額完成當年責任目標。
據統計,2008年至今3年來,河北省已經累計解決48.2萬戶居民住房困難,其中廉租住房保障13.7萬戶,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18萬套、棚戶區改造住房26萬套。
目前,河北省仍有26萬戶居民生活在棚戶區。這個省將統籌安排城市、工礦、煤礦、林區、墾區等各類棚戶區改造計劃,爭取到2012年底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城市棚戶區(危陋住宅區改建)、國有煤礦(工礦)、林區棚戶區改造,解決棚戶區居民的住房困難。
保障對象擴展至“夾心層”
隨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快速推進,河北省城市低保住房困難家庭已經做到應保盡保,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正在逐步得到解決,但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及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等“夾心層”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日漸凸顯。
為此,河北省出臺《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試行)》,提出重點在各設區城市、縣級市和縣城常住人口20萬人以上的縣建設公共租賃住房。新建公租房將盡可能安排在交通便捷、公共設施較為完善的區域。採取集中建設和在各類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相結合的方式,以配建為主,單套建築面積在60平方米以下,有簡單裝修,承租人“拎包即可入住”。
據了解,公租房對申請人不限定結婚條件,符合配租條件的申請人可以是單身。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水平,按照明顯低於當地市場租金一定比例的標準,並按年度實行動態調整。
剛剛過去的2010年,河北省開工建設2000套(間)公共租賃住房,並把建房指標分配給了各設區市。這個省提出,到2012年至少要新籌集3.5萬套(間)公共租賃房,力爭到“十二五”末,使全省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的居住條件得到明顯改善。
安居工程將再惠及數十萬家庭
在日前召開的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上,這個省提出實施住房保障3年安居工程,將再惠及數十萬家庭。屆時,確保人均15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3000平方米以上各類棚戶區基本完成改造;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群體住房條件將得到改善。
今年,河北省將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30萬套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15萬套以上(含公共租賃房13萬套);棚戶區改造住房15萬套。各設區市將在一季度編制完成住房保障安居工程三年規劃和年度計劃,特別是要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這些建設計劃將全部落實到項目中,按規範配齊配套設施,按規程搞好質量監管,確保居住環境和質量;要按照多層住宅一年、小高層一年半、高層兩年的工期,確保工程進度。
按照河北省有關要求,今後3年,各市每年建設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套數達到當地上年度城鎮家庭戶數的2%以上,其中設區市市區不低於2.5%、縣(市)不低於1%。政府擁有産權的住房達到當年新增保障性住房的1/3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