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4日,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了《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指導意見》,提出了未來5至10年的改革目標。此前在珠三角和東北地區進行的1000米以下低空空域開放試點,2011年將在全國推廣。
低空空域大多用於通用航空。通用航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從事公共航空運輸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動,包括工、農、林、漁業和建築業的作業飛行以及醫療衛生、搶險救災、氣象探測、海洋監測、科學實驗、教育體育等的飛行活動。美國自1978年對私人飛行開放了3000米以下空域後,現在有22萬架通用航空飛機,低空飛行活動非常頻繁,私人從事飛行的環境較為寬鬆。
在國際上,通用航空的發展水平早已成為衡量一個國家民航業強弱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重要標誌。美國等發達國家發達的低空空域通用航空産業,極大地促進了航空製造能力,進而帶動了包括新材料、電子、通信、能源、精密製造等一系列相關高新技術産業的發展。開發低空空域還産生了極大的社會效益,如縮小城鄉差距、平衡地區發展、增加投資就業等。
目前,中國民航的空域管理水平已經達到發達國家的中等水平,然而在低空空域管理方面與航空發達國家相比,無論理論和經驗都十分薄弱。低空空域開發管理是一項極其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通信、導航、監視和空中交通管制等,設施設備複雜,牽涉層面多,技術難度大。要保持如此龐雜的系統運行可靠,必須具備很好的系統集成思想和綜合保障技術。
中國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副局長呂小平認為,為適應我國低空空域開放和通用航空發展的需要,我們需要在相關技術研發、設備製造與空中交通管理系統建設上進行配套。“十一五”期間,中國在低空空域管理系統方面進行了大量的基礎技術開發;“十二五”期間中國低空空域的管理技術將不斷完善,以達到中國低空空域開放的技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