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1月28日電(記者葉鋒、黃安琪)28日,上海市價格主管部門按照相關規定,責令家樂福立即改正價格欺詐行為,退還多收價款,並將依照法定程序,實施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行政處罰。
當天,上海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上海市商務委、連鎖超市行業協會通報了對上海家樂福有關門店的價格檢查情況,認定家樂福在銷售商品時存在虛構原價、不履行價格承諾、低標高結等價格欺詐行為。
上海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有媒體披露,上海家樂福超市浦東聯洋店存在結算價格高於標價簽標示價格的情況。對此,國家及上海價格部門立即組織執法力量開展檢查。
上海家樂福超市的經營方——上海聯家超市公司市場部經理方德勝28日表示:“目前公司各個門店都在開展自查,自查的結果還在統計過程中。”
當日,上海市有關部門還組織全市連鎖超市企業舉行“價格政策提醒告誡會”,通報了近期超市大賣場發生的價格違法現象,並要求經營者開展自查,切實加強價格管理,自覺防範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對自查發現問題的,應立即糾正。多收消費者價款的,要全額予以退還。
上海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還介紹,自2010年12月底開始,上海已在全市組織開展元旦、春節價格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大型超市賣場、菜市場、百貨零售和旅遊等行業價格行為。
另據介紹,春節期間,上海價格部門將繼續深入開展節日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對發現經營者趁節日商品旺銷之機實施虛假降價、虛假折扣、虛假優惠、虛構價格、低標高結、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欺詐以及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的,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嚴處理。
此外,從今年開始,上海將擴大商品監測的品種、範圍和頻次,並在連鎖超市企業設立監測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