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總工會在上海工會2011年法律和民主管理工作會議上宣佈,建會企業集體合同制度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建制率要分別達到80%和60%以上;公有制企事業單位職代會要全部建制,非公企業職代會建制率要達到70%以上。
該市總工會副主席茆榮華透露,在推進方法上,突破非公有制企業建制,推動世界500強在滬企業實現“兩建制”,努力完成集體協商建制率達到80%以上;突破市區兩級直管國有企業普遍建立工資集體協商機制;突破勞動密集型企業集聚的社區、工業園區、商務樓宇等區域、行業層面建制。(記者 包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