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專訪民政部副部長姜力
新華社北京2月28日電(記者 陳菲 衛敏麗)胡錦濤總書記近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社會管理及其創新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發表重要講話,指出要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強化城鄉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健全新型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
民政部門承擔的社區建設工作是加強社會建設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基礎性工作。面對新形勢新要求,社區建設面臨怎樣的挑戰?如何進一步發揮其作用,將更多的矛盾化解在基層?針對這些問題,新華社記者採訪了民政部副部長姜力。
把矛盾解決在基層 問題就不會積累起來
記者:當前在社會管理創新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社區建設在化解基層社會矛盾方面有怎樣的現實意義?
姜力:隨著城鄉社區建設的快速推進,社區在發揮服務作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發揮橋梁作用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關係,發揮促進作用維護社會穩定、為群眾創造安居樂業的良好環境上日漸重要。
社區是社會的基本單元,只有社區和諧了,全社會的和諧才能有基礎保障。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越來越多的“單位人”加快向“社會人”“社區人”轉變,城鄉社區日益成為社會建設的著力點和黨在基層執政的支撐點。
目前,我國正處在社會轉型時期和改革發展的關鍵階段,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在增多。特別是城鄉社區因公共安全、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環境污染、物業管理、幹群關係等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呈持續多發態勢。城鄉社區是維護穩定的源頭,把矛盾解決在基層,問題就不會積累起來。城鄉社區保持了和諧穩定,整個社會和諧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就打牢了堅實基礎。
10年篳路藍縷 新型城鄉社區管理格局正在形成
記者:目前我國在城鄉社區管理上形成了怎樣的體制和格局?
姜力:10年來,各地牢牢把握“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城鄉社區建設總體目標,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和諧社區建設之路。特別是在健全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機制方面,成效值得總結,經驗值得回顧。
在城市社區建設方面,截至2010年底,全國8.7萬個城市社區中,普遍建立了社區黨組織和居民委員會。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社區居委會在協助政府、服務群眾、開展居民自治等方面承擔了大量工作。許多轄區人口較多,管理和服務任務較重的城市社區,還建立了社區服務站(社區工作站、社會工作站)等專業服務機構,形成了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和社區服務站“三位一體”的新型城市社區管理體制。
在開展農村社區建設實驗工作的地方,普遍成立了由社區黨組織和社區自治組織負責人牽頭的農村社區議事協商機構,形成了社區黨組織為核心、社區自治組織為主體、社區社會組織為補充、駐區單位和農村居民廣泛參與的新型農村社區治理結構。新型農村社區管理體制的建立,使傳統農村社區的封閉性和排他性逐步消解,開放性和包容性日益增強,維護了農村社區的和諧穩定。
社區服務新格局正朝覆蓋城鄉、體系健全方向邁進
記者:目前社區基層社會管理服務力量狀況如何?
姜力:截至2010年底,全國共有城鎮社區服務設施18萬處,其中街道社區服務中心3928個、社區服務站50782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6456個、社區衛生服務站2.5萬個。針對農村社區服務設施薄弱、服務資源匱乏的現狀,各地積極興辦集管理、服務、教育、活動等功能于一體的社區綜合服務中心。依託城鄉社區綜合服務平臺,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生活救助、醫療衛生、文化娛樂、社會治安等政府公共服務事項逐步向城鄉社區覆蓋。
城鄉社區工作者隊伍逐步壯大,逐步形成專兼結合、功能互補的城鄉社區工作力量新格局。通過換屆選舉,一大批素質高、能力強、作風正、願意為群眾服務的城鄉居民走上社區工作崗位。一大批專業社會工作人才在社會保障、殘疾人康復、精神病人關懷、心理諮詢、法律援助、社區矯正、社區禁毒等領域發揮著重要作用。
同時,社區志願者組織發展迅速,目前全國社區志願者組織已經達到28.9萬個,每個社區至少有三支以上的社區志願服務隊伍,註冊的社區志願者達到3100萬人,參與社區志願服務活動超過5000多萬人次,服務小時數達1500萬小時,社區志願者已經成為推動和諧社區建設的重要力量。
和諧社區建設剛剛起步 有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記者:當前我們在城鄉社區建設推進過程中還存在哪些問題和薄弱環節?
姜力:我國的和諧社區建設剛剛起步,已經達到的和諧程度還是低水平、低層次的,仍存在以下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是城鄉社區的服務資源依然嚴重短缺。城市中有50%以上的街道、社區缺乏服務場所,農村社區服務設施基本還是空白,一些專項和綜合性服務設施建設尚剛剛起步。同時,城鄉社區在服務內容和服務項目上亟待豐富。
二是城鄉社區居民自治功能不強,工作發展不平衡。居委會、村委會應付行政性工作過多,對居民群眾的需求了解不多,自助互助活動開展得不夠廣泛。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建設全面性發展不足。城市居委會直接選舉仍處於起步階段。
三是城鄉社區的組織體系還需進一步健全。特別是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工礦企業所在地、新建住宅區、流動人口聚居地還沒有及時建立社區組織,使社會管理和服務難以到位。
四是城市社區建設體制機制不順暢。社區建設缺乏統一規劃,投入不足、各自為政、重復建設的問題較為突出,資源整合不夠,社會參與機制亟待完善。
此外,還存在社區工作條件差、工作手段落後、工作人員待遇偏低,法律制度建設滯後等問題。同時,我國農村社區建設工作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要形成上下貫通、左右聯動的體系
記者:民政部將如何根據新形勢新要求,加強城鄉社區建設工作?
姜力:首先要健全城市社區管理體制機制。一是要完善和創新社區管理體制,抓好利益協調、訴求表達、矛盾調處和權益保障等體制機制建設,加強和改進對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完善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的管理服務,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二是推進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選齊配強農村村民小組長、城市居民小組長、樓院門棟長、村(居)民代表,形成村(居)委會及其下屬的委員會、村(居)民小組、村落、樓院、門棟上下貫通、左右聯動的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體系。三是建立健全共青團、婦聯、殘聯、老年協會等群團組織在社區的機構,大力培育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區社會組織,發揮其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範行為的作用。
要建立健全新型農村社區管理體制。在充分考慮公共服務資源配置、人口規模、管理幅度等因素,充分考慮農民生産生活特點、鄉土文化和風俗習慣,充分尊重農民群眾的主體地位、民主權利的基礎上,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積極推進農村綜合配套改革,切實轉變鄉鎮政府職能,逐步理順鄉鎮政府與農村社區組織的關係,完善以鄉村治理機制為重點的新型農村社區管理體制。
此外,還要加強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要抓緊編制實施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十二五”規劃,不斷充實服務內容、完善服務設施、壯大服務隊伍、理順服務機制,使城鄉社區服務與不同性別、不同年齡、不同職業和不同興趣愛好社區居民的服務需求良好對接,特別是要為老年人、未成年人、流動人口和困難家庭提供相應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