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日電(記者姚潤豐)修訂後的新《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從3月1日起正式施行。水利部部長陳雷1日在此間表示,水利部將加大對水土保持法執行情況的檢查力度,與鐵道、交通、礦産資源、草原、森林等執法隊伍加強配合,大力開展聯合檢查活動,提高監督執法的執行力,通過舉報、曝光、監督、強制執行等措施解決有關難點問題,加快我國水土流失的防治進程,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陳雷在此間舉行的學習貫徹新《水土保持法》視頻動員會上介紹,我國是世界上水土流失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水土流失面積大、範圍廣、侵蝕重、危害多,目前全國76%的貧困縣和74%的貧困人口分佈在水土流失嚴重地區。根據中國水土流失與生態安全綜合科學考察成果,我國現有水土流失面積356.92萬平方公里,佔國土面積的37.18%;年均水土流失量45億噸,佔世界水土流失量的20%,損失耕地達100萬畝,水庫泥沙淤積16.24億立方米。
新的《水土保持法》強化了水土保持法律責任,對各種違法行為加大了處罰力度。水利部副部長周英介紹,新法增加了滯納金制度、代履行制度、查扣違法機械設備制度,強化了對單位(法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違法責任追究等。新法顯著提高了罰款的標準,罰款最高限額由原法的1萬元提高到了50萬元,對在水土保持方案確定的專門存放地以外的區域傾倒砂、石、土、矸石、尾礦、廢渣等的,按照傾倒數量可處每立方米10元以上20元以下的罰款。
陳雷表示,在我國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進程中,基礎設施建設、資源開發等生産建設活動導致新的水土流失加劇、生態環境破壞,以犧牲資源環境為代價發展經濟的問題十分突出,形勢嚴峻。新法的頒布實施,將會更加嚴格基礎設施和資源開發規劃、生産建設項目的水土保持監管,促進生産建設單位合理規劃設計,要求在生産建設過程中少擾動、多保護,少破壞、多治理,少挖棄、多利用,從根本上扭轉一些地區以犧牲生態和資源為代價換取短期經濟增長的行為和方式,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