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4日電(記者李勁峰、王橙澄)針對當前民族教育整體水平相對較低,人才匱乏的現狀,全國人大代表、貴州民族學院黨委書記高萬能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國應制定“少數民族教育法”,用完善的法律體系促進民族教育事業健康快速發展。
高萬能説,由於自然條件、經濟條件和歷史因素的影響,我國民族教育發展現階段整體情況與民族地區經濟快速發展之間存在差距,與全國教育發展整體水平存在差距,與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人才和智力服務存在差距,與各族群眾日益增長的優質教育需求存在差距。
他認為,民族教育發展相對落後的原因在於:民族教育發展投入保障不夠;民族教育辦學水平不高,教師隊伍數量不足、結構不盡合理;民族教育體制不靈活、辦學主體單一,教育與社會互惠性服務和群眾需求“脫鉤“等。
“民族教育是國家教育事業和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民族政策,加強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和民族團結教育的重任。”高萬能建議,國家應該儘快著手制定“少數民族教育法”,用法律機制來確保各地加大對民族教育事業發展的支持力度,破除制約民族教育發展的“瓶頸”。
高萬能説,目前我國各地關於民族教育的地方性立法活動方興未艾。黑龍江、寧夏等省區已出臺少數民族教育條例,在傳統文化教育、師資配置、經費投入等方面予以詳細規定,這對促進當地民族教育事業發展産生了積極效應。
“我國應該加緊完善民族教育相關法律,運用法律手段來確保各級政府加大對民族教育的投入保障力度,在民族教育師資隊伍建設、轉移支付等方面給予傾斜,幫助民族教育快速發展。”高萬能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