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隋笑飛、陳菲)最高人民檢察院9日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為期兩年的嚴肅查辦危害民生民利瀆職侵權犯罪專項工作。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胡澤君主持會議。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邱學強作部署動員講話。
會議強調,專項工作中,各級檢察機關要重點查辦八個方面的案件:
——重點查辦放縱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藥品和假冒偽劣種子、農藥、化肥以及其他商品的瀆職犯罪;
——社會保障和涉農領域危害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富民惠民、退耕還林、退耕還草、土地復耕和整理、水利建設等專項資金和政府投資安全的瀆職犯罪;
——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環境監管失職,導致盜伐濫伐林木和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發生的瀆職犯罪;
——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及違法強制徵用土地、違法強制拆遷,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瀆職侵權犯罪;
——違法批准和放任非法開採、破壞性開採,放任非法違法生産,導致發生重大生産安全事故的瀆職犯罪,以及放任強迫勞動、非法使用童工,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瀆職犯罪;
——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傳染病防治失職,動植物檢疫、商品檢驗徇私舞弊、失職等犯罪案件;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報復陷害、非法搜查、刑訊逼供、暴力取證、虐待被監管人員和破壞選舉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
——徇私枉法,危害司法公正,以及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等瀆職侵權犯罪。
會議要求,要通過開展專項工作達到五個方面目標,即查辦一批有影響的重大典型瀆職侵權犯罪案件,使群眾反映強烈的一些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促進辦案質量和辦案效果進一步增強,瀆職侵權檢察工作的社會公信度進一步提升;使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發現難、立案難、查證難、處理難的狀況明顯改變;形成一批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預防和減少瀆職侵權犯罪的調研報告和預防建議,促進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強預防瀆職侵權的制度建設;推進瀆職侵權檢察隊伍建設,使查辦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的能力進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