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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民主本色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3月11日   來源:新華社

永不停息的民主脈動
——透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民主本色

    新華社北京3月10日電(記者鄒聲文、周英峰、周婷玉)2011年3月10日上午,北京人民大會堂。面對近3000名全國人大代表,吳邦國委員長莊嚴宣告: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國家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各個方面實現有法可依!

    回溯共和國數十載波瀾壯闊的立法進程,我們可以重溫一幕幕生動具體的民主實踐,可以真切感受社會主義民主永不停息的脈動,可以清晰體認到共和國法律的民主本色……

    從人民的共同意願出發——共和國的法律,始終根植于深厚的民意土壤,體現著人民的共同意願

    新生的人民政權,需要體現人民共同意願的法制基礎——

    1949年9月29日,作為人民共和國臨時憲法的《共同綱領》草案交付表決,600多位代表幾乎在同一時間舉起自己的手,一致表示贊成。

    5年之後,9月20日下午。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執行主席宣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表決結果:投票數共1197張,同意票1197張。全場一片歡騰,暴風雨般的鼓掌聲和歡呼聲持續了五分鐘之久……

    走出十年浩劫的中國,無比熱切地呼喚著民主和法制。

    1978年底,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勝利召開,中國開始了一場前所未有的偉大轉折,開啟了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嶄新征程——

    “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具有穩定性、連續性和極大的權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改革開放初期,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以時不我待的緊迫感和不負重托的責任感,把立法工作擺到了重要議程之中。

    3個月,7部法律——從1979年4月到7月,刑法、刑事訴訟法等7部重要法律緊張起草、密集出臺,邁出了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重大步伐。

    深刻吸取十年動亂歷史教訓,切實保障人民民主權利——這是人民群眾的呼聲,也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在改革開放新時期的自覺追求。

    從“蒐集證據”到“收集證據”,當年刑事訴訟法草案中的一字之變,及時回應了當時社會的重大關切。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原主任顧昂然回憶:“先定你有罪,然後再‘蒐集’證據,這是主觀的;改成‘收集’就是客觀的,不僅要收集證明犯罪的證據,還要收集無罪的證據,不僅要收集證明犯罪重的證據,還要收集犯罪輕的證據。”

    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艱難“轉身”之初,如何為改革開放提供堅實的法制保障,既是人民群眾集中關心的現實問題,也是立法者必須回答的時代課題——

    從經濟合同法、涉外經濟合同法、技術合同法相繼通過,到統一的合同法最終出臺;從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初步打開改革開放的大門,到企業所得稅法使中外企業實現同臺競爭;從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全面規範新興的證券市場,到物權法平等保護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産……一部部重要法律陸續出臺,既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保駕護航,又順應了廣大群眾實現國強民富、創造美好生活的共同願望。

    進入新世紀以來,如何通過立法加強社會管理、回應社會關切,成為人民群眾新的期待。眾多立法項目中,食品安全法無疑是社會各界最為關注的一項——

    一段時間以來,食品安全重大隱患和事故不時發生,公眾強烈要求國家儘快建立健全法律制度。

    熾熱的民意,讓代表們感到肩上沉甸甸的責任。據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統計,十屆全國人大五年間,共有3000多人次的代表提出食品安全衛生方面的議案、建議!

    2007年12月,歷經艱難曲折,食品安全法草案終於趕上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當年最後一次會議……

    社會保障是百姓生活的“安全網”,但社會保險法遲遲未能出臺。

    人民在期待,代表在督促。2009年3月,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姜健將一份長達一萬三千多字的議案提交給大會,要求儘快出臺實施社會保險法。

    在各界滿含期待的目光中,2010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高票通過社會保險法,用法律為億萬群眾編織起一張“安全防護網”……

    60余載風雨兼程,共和國的立法進程波瀾壯闊——

    一部部反映億萬群眾意願的法律不斷誕生,一次次基層民聲上升為國家意志——這,正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民主本色……

    由人民的深度參與完成——共和國的法律,是“問法於民”、匯集民智的結晶,體現出鮮明的人民特性

    徹底告別“朕即法律”的專制,奮力開闢“問法於民”、民主立法的人民共和國“鑄法之路”,這是新中國第一批立法者的歷史任命——

    歷時3月之久,1.5億人參加討論,提出意見138萬條……新中國第一部憲法首開全民參與、民主立法的時代風氣,永遠載入了中國立法史冊。

    充分聽取民意,廣泛集中民智——共和國第一代立法者開創的優良傳統,在改革開放新時期得到繼承、弘揚。

    這是20世紀80年代,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向社會全文公佈、廣泛徵求意見的法律草案清單——

    1982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公佈憲法修改草案,交付全國人民討論。

    1988年1月,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草案向全社會公佈;同年11月,行政訴訟法草案向社會公佈。

    1988年4月,公佈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徵求意見稿,次年2月公佈基本法草案……

    20世紀90年代以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繼續堅持開門立法,一批重要法律在吸納全社會意見基礎上先後出臺。

    十屆全國人大以來,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秉承開門立法的優良傳統,更加廣泛的基層群眾以極大熱情,有序參與到立法工作當中——

    “有恒産者有恒心。”2005年8月,物權法草案公開徵求到1萬多件意見建議。

    勞動合同立法關係億萬勞動者的切身利益。2006年3月20日,勞動合同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共收到立法建議191849件,創下了新的紀錄……

    “問法於民”,意味著不僅要廣泛徵求意見,更要認真對待每一條意見建議——

    物權法草案徵求意見中,廣大民眾強烈建議健全國有資産保護法律制度。物權法出臺9個月後,國有資産法草案提請審議,並於2008年10月高票通過,成為我國首部專門保護國有資産的法律。

    勞動合同法徵求意見結束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同樣積極回應普通百姓的關切。為保護勞動者權益,草案作出了極有現實針對性的重要修改。

    新期待,新舉措。面對人民群眾希望更加廣泛參與立法工作的強烈願望,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作出了一個重大決策——

    2008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作出決定:此後常委會審議的法律草案,一般都予以全文公開,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這一決定,標誌著常委會公佈法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從“特例”進入“常態”。此後,數十部法律草案無一例外,都向社會公佈、徵求意見,極大拓展了人民群眾有序參與立法的民主實踐。

    60余載風雨兼程,共和國的立法進程波瀾壯闊——

    億萬群眾的智慧匯聚成國家意志,億萬群眾的雙手托起法治中國的宏偉大廈——這,正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民主本色……

    在人民的期待中完善程序——共和國的法律,在堅持程序、完善程序之中誕生,不斷將民主程序化提升到新階段

    共和國60余載的“鑄法之路”,就是一條堅持程序、完善程序的民主之路——

    討論,討論,再討論……1949年作為共和國臨時憲法的《共同綱領》的起草經過,清晰傳遞出新中國創立者在創制法律時的那份慎重。

    改革開放新時期,中國立法者不斷提高立法工作本身的民主“含量”,使民主的光輝照耀法律草案審議、修改、表決的全過程——

    審議是立法最重要的環節。20世紀80年代初以前,法律一般是一審通過。1983年3月,海上交通安全法草案的一條規定在常委會會議上引起激烈爭論,導致草案未能在當次會議上交付表決。

    這一“意外事件”成了中國立法者完善審議程序的契機——

    1987年,常委會議事規則表決通過,原則建立了“兩審制”的立法制度,2000年通過的立法法正式確立了法律草案“三審制”。此後,法律草案大多經過三次審議才交付表決,一些爭議較大的草案甚至需要進行四審、五審甚至更多次的審議。

    2007年3月,社會上曾經激烈爭議的物權法獲得高票通過。前後歷時5年、總共審議8次——物權立法不斷刷新法律草案審議次數的紀錄,生動展示出中國立法過程中的民主含量……

    分歧重大的立法項目,有通過凝聚共識闖關成功者,也有分歧難以消弭折戟沉沙者——

    2002年8月23日,每位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案頭都擺著一份罕見的文件——關於終止審議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法草案的書面報告。法律草案因重大問題分歧較大半途“折戟沉沙”,讓人們清楚看到了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嚴格依照程序、堅持科學民主立法的嚴謹態度……

    審議中的發言時間,看似小事,實則關係重要的民主原則——

    2009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修改議事規則,對每人發言時間作出明確規定。“瑣碎”規定的背後,是為了保證每個人都有時間表達意見建議、完善法律草案……

    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深度參與法律草案修改,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完善立法程序的又一重大舉措——

    這一制度開始於九屆全國人大期間。10年前,列席每次常委會會議的代表是6名,現在已經增至近40名。來自基層代表的立法建議,源源不斷地注入共和國法制建設的洪流裏……

    面對爭論激烈的立法問題,中國立法者推出創新舉措,把民主立法、科學立法推向新的高度——

    2002年9月下旬,北京西皇城根。全國人大有關方面就文物保護法修訂草案中民間收藏文物是否可以依法流通的規定召開第一次立法論證會,專家學者你來我往、針鋒相對,但最終在求同存異基礎上,最終達成了共識……

    3年之後,同一地方。全國人大有關方面舉行了全國人大歷史上的首次立法聽證會,從近5000名報名者中遴選出來的20名公眾聽證陳述人,坦然向最高國家立法機關表達自己對個稅起徵點的看法……

    表決,是立法過程中最後,無疑也是最重要的程序——

    1990年3月19日,人民大會堂。一個全新的裝置——電子錶決器在人民大會堂“落戶”。從鼓掌表決、舉手表決到寫票表決、電子錶決——表決方式的重大演進,使我國法律案表決程序更加規範……

    法律表決通過,不是立法的終點,而是新的起點——

    201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對科技進步法和農業機械化促進法開展立法後評估試點,為進一步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提出意見和建議……

    60余載風雨兼程,共和國的立法進程波瀾壯闊——

    不斷完善立法程序、推進立法民主,無論立法者還是社會公眾能夠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見——這,正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民主本色……

    以人民的利益為皈依——共和國的法律,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立法為民,始終是人民權益的忠實守護者

    2011年2月25日,共和國最新的一部法律——車船稅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

    這部法律雖然只有薄薄4頁、全文不到2000字,但與初審的方案相比,能每年為9000萬車主減少車船稅負30億元。

    車船稅法的立法故事,深刻地揭示了這樣一個真諦——

    堅持以人為本、立法為民的共和國法律,必然以人民利益為最終皈依,必然是人民權益最忠實的守護者……

    1954年,新中國第一部憲法這樣莊嚴宣告:“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與54憲法相比,82憲法在結構上作了一個重大調整,把“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這章提到了“國家機構”之前,作為第二章,緊挨著第一章“總綱”。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原主任委員楊景宇介紹説:“這樣可以更好地體現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鄧小平同志曾經就此明確表示:還是要把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擺到國家機構的前面。”

    選舉,是民主的源頭、權利的基石——

    1953年3月,新中國第一部選舉法公佈實施,2.78億選民按照選舉法的規定,本著自己的願意,選舉産生了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2010年3月14日,人民大會堂。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再次修改選舉法,明確規定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8比1、4比1、1比1……城鄉選舉人大代表人口比例的變化,成為立法保障和發展公民政治權利的生動體現。

    “民告官”制度既把公權力置於法治的羈束之下,又是公民權利受到侵害時的重要救濟渠道——

    1982年制定民事訴訟法的時候,有群眾反映“官告民”一告一個準兒,“民告官”根本就沒門兒。為此,原本沒有行政訴訟規定的民事訴訟法增加一款: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審理的行政案件,適用本規定。不久,這一條款就成為一些人將行政機關告上法庭、討回公道的法律依據……

    自20世紀80年代末起,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監察法、行政復議法相繼頒布,不僅使我國的行政法部門日漸豐富,更為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奠定了堅實的法制基礎。

    2003年8月,旨在規範行政審批的行政許可法獲得通過,引發了行政領域的“一場革命”。到政府辦事更快捷、更方便、更省錢,成為許多人的切身體會……

    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特殊的群體,需要特別的保護——

    經過多年努力,我國最高國家立法機關制定、修改完善了婦女權益保障法、母嬰保健法、未成年人保護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殘疾人保障法,從婚姻、家庭、學校以及社會生活的各方面加以保護,為這些特殊對象提供系統的關愛……

    更加關注民生,更加注重通過立法保障和改善民生,成為新世紀以來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立法工作的重要價值取向——廢止農業稅條例,億萬農民徹底告別種地要繳納“皇糧國稅”的歷史;全面修訂義務教育法,在城鄉全面實施免費義務教育,中華民族有教無類的夢想基本成為現實;出臺社會保險法,對各項社會保險作出全面規定,尤其是確立了社會保險廣覆蓋、可轉移、可接續的制度安排,為每個人的發展、奮鬥解決了後顧之憂……

    60余載風雨兼程,共和國的立法進程波瀾壯闊——

    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立法為民,始終重視用法律權威來保護人民的權利、改善人民的生活——這,正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民主本色……

    這是一個全新的起點——

    社會實踐永無止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需要不斷完善。

    法律生命在於實施。反映了人民共同意志的法律尊嚴必須維護。

    我們堅信,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新的偉大征程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民主本色將始終如一、歷久彌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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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的基本經驗
· 信春鷹:法律體系形成標誌我國民主法制進入新階段
·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法律體系與時俱進
· 直播回放:有關負責人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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