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2日電 記者22日從財政部獲悉,為確保今年年底前全國國家級、省級美術館全部向公眾免費開放以及全國所有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實現無障礙、零門檻進入,財政部日前發佈通知部署2011年免費開放經費保障工作。
根據財政部發佈的《關於加強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各級財政部門將加大投入力度,將支持免費開放工作與建立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經費保障機制緊密結合,確保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後正常運轉並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增加專項資金投入,支持開展業務活動,改善設施設備條件。同時,探索建立公共文化多元化投入機制,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對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進行捐贈和投入,拓寬經費來源渠道。
通知明確了免費開放經費保障分擔原則和補助標準。按照中央和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原則,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後,其人員、公用等基本支出由同級財政部門負擔,開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支出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負擔。其中:中央級美術館、圖書館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安排;省級美術館、圖書館、文化館所需經費由省級財政負擔;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重點對中西部地區地市級和縣級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以及鄉鎮綜合文化站開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所需經費予以補助,對東部地區免費開放工作實施效果好的地方予以獎勵。
根據通知,2011年地市級圖書館、文化館開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項目經費補助標準為每館每年50萬元,縣級圖書館、文化館補助標準為每館每年20萬元,鄉鎮綜合文化站補助標準為每站每年5萬元。對中西部地區中央財政按照補助標準分別負擔50%和80%。美術館補助標準另行研究制定。各省級財政部門要合理確定省級和市、縣級財政負擔比例,對財力困難的地區給予適當傾斜。地方財政可根據實際情況提高補助標準,所需經費由地方財政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