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3月24日電(記者 劉寶森)記者從山東省環保廳獲悉,為嚴厲打擊涉鉛等重金屬污染行業的環境違法行為,山東自今年起從嚴審批新建鉛酸電池拆解、再生鉛類、鉛酸電池生産等涉鉛行業建設項目的環評,各縣(市、區)環保部門不再審批。
據山東省環保廳介紹,山東近日啟動了涉鉛等重金屬污染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在原輔材料、中間産品、産品及廢水、廢氣中含鉛、汞、鎘、鉻、類金屬砷等劇毒物質排放的企業及在生産、貯存和運輸等環節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企業。主要涉及含鉛蓄電池及廢鉛酸蓄電池回收冶煉業、有色金屬礦採選業、金屬製品業、皮革及其製品業等行業。
山東省要求,凡對重金屬污染防治不力,存在重大環境污染問題,嚴重影響群眾健康的區域,一律掛牌督辦,並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屬於國家《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類的落後工藝裝備和生産能力的企業、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産生污染物的排放企業,一律由縣級以上政府取締關閉;嚴禁將落後産能和重污染企業向農村和跨邊界區域轉移;對未進行環評和“三同時”驗收的企業,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和長期超標排放的企業,以及發現重大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一律停産整改,若限期整改不到位,將堅決予以關閉。嚴格禁止重金屬超標的工業廢水排入城鎮污水處理設施。
同時,對違法回收危險廢物的行為給予處罰,將危險廢物提供或委託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經營活動的,一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進行限期改正;每個設區市要建成一個污泥無害化處置中心,對轄區內各污水處理廠産生的污泥進行集中式無害化處置,並要保證生活垃圾填埋場的滲濾液達標排放。嚴格禁止含有重金屬的危險工業廢物混入生活垃圾填埋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