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3月25日電(記者李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日前下發通知,決定從2011年起全面推行自治區直管縣財政管理方式改革,以加快推進廣西城鎮化發展,此舉是廣西推進擴權強縣的一項重要內容。
這是記者從24日召開的廣西全面推行自治區直管縣財政管理方式改革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的。
自治區財政廳廳長蘇道儼説,廣西實行自治區直管縣財政管理方式改革的主要內容是:自治區與縣財政在政府間收支劃分、轉移支付、國庫資金調度、項目資金申報、年終決算等方面直接開展業務,即由原來自治區對市、市對縣的財政管理方式轉變為自治區直接對縣的管理方式。
蘇道儼説,自1994年實行分稅制財政體制以來,為幫助緩解基層財政困難,理順各級政府間的財政分配關係,自治區對財政體制進行了多次調整。特別是2005年自治區改革和完善對下財政體制以來,增強了自治區財政的宏觀調控能力,加大了對縣級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提高了基層財力水平,促進了全區經濟和社會事業的全面發展。但在經濟發展和財政運行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問題,如縣域經濟發展相對較慢,地方財政收入規模較小,財政供養人員較多,政府債務負擔較重;大部分市本級財力薄弱,對所轄縣的財力支持極為有限等。
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從2010年起選擇14個縣實行自治區直管縣財政管理方式改革試點工作,在試點取得明顯成效的基礎上,自治區決定從2011年起全面實施自治區直管縣財政管理方式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