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4月18日電(記者 浦超)18日,雲南省宣威市副市長歐光彩在《關於海岱鎮楊梅山煤礦楊梅山井瓦斯事故的情況通報》中稱,楊梅山煤礦4月15日發生的瓦斯事故中,煤礦瞞報死亡人數4人,目前這起礦難的死亡人數增至12人。
4月15日14時30分左右,宣威市海岱鎮楊梅山煤礦楊梅山井發生瓦斯事故。根據宣威市提供的材料稱,事發當日當班下井17人,事故造成5人遇難、1人下落不明、5人受傷,其中1人在送往醫院途中死亡,6人安全升井。16日11時30分左右,搜救人員找到了失蹤人員,確認已經遇難。
歐光彩説,宣威市政府和市煤炭局反復核查楊梅山煤礦楊梅山井的痕跡管理資料時,發現礦主提供的當班下井檢身人員名單與事故傷亡人員名單不符。曲靖市楊梅山煤礦楊梅山井瓦斯事故調查組、宣威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立即安排宣威市公安局組織2個工作組展開調查,一個組及時對煤礦業主和礦長進行控制、審訊;另一個組深入到當地村民中調查了解情況。經過偵查,確定煤礦瞞報事故死亡人數4人。另外,4月15日送醫院救治的4人中,有1人已于4月17日17時30分左右因救治無效死亡。至此,這次礦難已造成12人死亡、3人受傷。目前,煤礦礦主已經被控制並凍結賬戶。
歐光彩介紹,事故發生的當日21時,宣威市委、政府召開緊急會議,要求在當日24時以前,全市所有生産礦井一律停産整改,所有建設礦井一律停止建設。全面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做到不漏一礦、不漏一井、不漏一項。對拒不執行停産整改指令的礦井,從嚴從重追究相關責任。停産整改後的復工復産驗收,鄉(鎮、街道)、市直挂鉤單位和市級挂片包保領導要層層簽字並蓋章,一級對一級負責,報市政府研究批准後方能復産。整改不到位,未經審核驗收合格批准擅自組織生産的礦井,視為非法生産,依法嚴厲打擊。因工作瀆職、失職,礦井整改不到位就批准其恢復生産,造成煤礦發生較大事故以上的,嚴格追究挂片包保領導、挂鉤領導的責任,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就地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