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4月26日電(記者岳德亮)浙江省政府提出,鼓勵住房困難職工較多的單位,在符合城鄉規劃前提下,經當地政府批准利用自用土地建設公共租賃住房。這是記者25日從這個省省政府獲得的信息。
浙江省同時鼓勵外來務工人員較多的開發區、産業園區集中建設公共租賃住房。並加強保障性住房合同管理,明確保障對象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
記者還從浙江省政府印發的一份通知中了解到,今年這個省要確保新開工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8萬套,新增廉租住房貨幣補貼0.5萬戶。9月底前力爭80%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開工建設,11月底前確保全部開工建設。
浙江省政府在這份通知中指出,各地要把公共租賃住房作為今後實施城鎮住房保障的主要形式,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設任務中公共租賃住房建設佔主導地位,並逐年提高其佔比。特別是房價較高的城市更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
為了讓保障性安居工程真正發揮保障作用,浙江省政府要求相關部門加快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實施住房保障對象動態監測和管理,對經濟狀況和住房狀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保障條件或違規使用保障性住房的,嚴格按有關規定和合同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