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5月11日電(記者賀佔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11日舉行新聞通氣會稱,新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已全面啟動。新疆將讓這些流浪未成年人有家可回、有學可上、有事可做、有醫可就;並在此基礎上建立打擊、解救、接送、教育、監管、安置等各個環節的長效機制。
今年4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政府決定開展新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專項行動,承諾將所有在外流浪的新疆未成年人全部接返回疆。
目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已全面啟動,自治區及各地州和重點縣市均成立了相應的領導小組和專門工作機構,制定了救助保護專項行動方案並已開始組織實施。
此次專項行動的救助對象主要是18歲以下無法定監護人、流浪無著和有不良行為的新疆流浪未成年人。
為確保每一名返疆流浪未成年人都能得到應有的教育和救助,自治區財政已撥款1000萬元用於對已有的流浪未成年人教育培訓中心進行改建、擴建,並投資5000萬元用於建設新的教育培訓基礎設施。
上世紀90年代以來,在中央有關部門的協調和各省區市支持下,新疆先後開展了3次大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專項行動。2006年以來,先後解救和救助新疆流浪未成年人上千名,絕大多數流浪未成年人都得到了妥善安置,有效維護了他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