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形勢下的宗教工作,保持和促進宗教關係和諧,事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事關黨和國家的興旺發達和長治久安。近年來,甘肅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根據國際國內形勢的深刻變化,準確把握新形勢下宗教工作的基本規律,從完善工作機制、創新工作方法、夯實基層基礎、依法加強管理入手,認真研究解決宗教工作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維護宗教領域的和諧穩定,為推動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
一、著力完善體制機制,努力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宗教工作是一項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做好新形勢下的宗教工作,必須不斷完善體制機制,形成各部門協同配合、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立足於把握方向,不斷加強和改進黨對宗教工作的領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加強宗教工作,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努力推進宗教工作制度化、規範化。2008年制定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藏區工作的若干意見》,2010年下發了《關於建立健全藏傳佛教寺廟管理長效機制的意見》,對依法管理藏傳佛教事務、加強藏區基層宗教工作力量建設提出明確要求。從宗教工作的實際出發,成立了省宗教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研究新形勢下宗教工作的特點和規律,統籌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省委常委會每年都要專題研究宗教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經常聽取情況彙報,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有力地保障和推動了宗教工作的順利開展。
立足於協調抓總,不斷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建立了由省委統戰部牽頭的宗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對重要政策提出建議,對重要工作統一部署,並抓好督促檢查。各市縣成立宗教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宗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宗教工作機制不斷完善。為進一步理順工作體制,2007年省委研究決定,將省宗教局及工作任務較重的市(州)、縣(市區)宗教工作部門單列,便於集中力量管理宗教事務。經過多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宗教工作部門綜合協調、相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各方共同參與的宗教工作格局,為做好宗教工作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證。
立足於落實責任,不斷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我們確立了“四個納入”的工作機制,即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宗教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目標考核體系、納入中心組學習內容、納入各級黨校和行政學院教學內容,下功夫提高各級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做好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時,我們要求各級黨政“一把手”親自抓宗教工作,經常深入基層,了解掌握宗教工作情況,協調解決宗教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並將宗教工作納入黨政領導班子考核體系,不斷增強責任意識,強化約束機制,有效保障了宗教工作的有序開展。
二、著力創新方式方法,不斷提高宗教工作的科學化水平
甘肅是一個多宗教的省份,信教人口較多,保持宗教關係和諧、維護社會穩定的任務重。近年來,省委省政府適應形勢的發展變化,堅持把創新作為提升宗教工作水平的不竭動力,不斷探索新方法、開闢新途徑,強化工作措施,加強薄弱環節,解決了一大批重點難點問題,使宗教工作在原來的基礎上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是不斷完善宗教工作的思路。我們從加強調查研究入手,對全省宗教基本情況和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廣泛深入的調研,及時了解掌握宗教工作動態,實現了網絡動態管理。加強對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認真查找引發宗教領域矛盾糾紛和不穩定事件的根源,科學總結實踐經驗,特別是對一些被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好做法進行了概括和提煉,使之成為工作原則和制度規範,在實踐中發揮了重要的指導作用。在準確把握宗教形勢變化特點和基本規律的基礎上,明確提出了以調查研究、把握規律、創新思維、科學謀劃為主線,以創建“和諧寺觀教堂”和全面推進“六進”活動為載體,基礎工作上臺階、重點任務求突破、隊伍培訓求實效的宗教工作總體思路,有力地推動了全省宗教工作健康發展。
二是全面貫徹執行黨的宗教政策。《宗教事務條例》頒布以來,我們始終把《條例》的貫徹落實作為一件大事來抓,通過廣泛深入的學習宣傳,讓廣大群眾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並採取多種形式把其中的具體要求落實到宗教工作中去。與此同時,我們拓展和細化措施辦法,研究確定了我省貫徹落實《條例》的實際步驟,借鑒兄弟省區宗教立法經驗,積極著手起草制定《甘肅省宗教事務條例》,進一步明確我省宗教事務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和具體要求。我們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對現行行政審批項目和實行備案制管理等事項進行核實清理,進一步規範了宗教領域行政執法行為。
三是堅持創新活動載體。我們深入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活動,通過在新聞媒體開闢專欄集中宣傳、編印分發宣傳材料、組織專家學者進行宣講、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中華民族的歷史和新中國成立以來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取得的偉大成就,宣傳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使團結穩定是福、分裂動亂是禍成為廣大僧俗群眾的共識。以創出特色、創出亮點、創出經驗、創出成效為目標,深入開展“和諧寺觀教堂”創建活動,有34個宗教活動場所受到國家宗教局的表彰獎勵。深入開展“農家書屋”進宗教活動場所試點活動,建立“寺觀教堂書屋”,受到了教職人員和信教群眾的廣泛認可和好評。
三、著力加強基層工作,進一步夯實宗教工作基礎
我省的信教群眾絕大多數在基層,宗教活動場所多數在基層,宗教領域的問題也大多發生在基層。我們堅持把強化基層基礎工作作為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途徑,積極構建基層宗教工作網絡,大力加強宗教工作隊伍建設,團結廣大宗教界人士,為做好新形勢下宗教工作創造了良好條件。
一是構建完備的基層工作網絡。我們不斷充實和加強基層工作力量,積極推進縣、鄉、村三級宗教工作網絡建設。在宗教工作任務重的縣級政府、部分鄉鎮和行政村設立宗教工作專門機構,配備人員,保證經費。同時,嚴格落實城市社區、工業園區、規模以上企業、有關高校宗教工作責任,形成了上下聯動、左右協調、條塊結合的基層宗教工作管理體系,確保宗教工作有機構管、有人員抓,能抓到基層、落到實處。
二是加強“三支隊伍”建設。我們制定出臺5年培訓規劃,全面落實宗教工作幹部和宗教教職人員培訓經費,採取省市縣聯合辦班、選派幹部和教職人員外出培訓、考察學習等形式,不斷提高培訓的質量和效果,同時掛牌成立了省藏傳佛教教職人員培訓中心和伊斯蘭教教職人員培訓中心,加快黨政領導、宗教工作幹部、教職人員“三支隊伍”建設。近3年來,共舉辦培訓班700多期,培訓人員近10萬人次,為做好宗教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三是抓好宗教界人士工作。我們重視宗教界人士隊伍建設,不斷強化措施,培養了一大批愛國愛教的宗教界代表人士。支持和幫助宗教界人士探索和諧理論,樹立和諧理念,推廣和諧價值,發揮他們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堅持政治上關懷、生活上關心,為宗教界辦實事辦好事,幫助寺院解決了交通、飲水、用電等一系列實際問題,將低保和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延伸到寺院,並向宗教界人士發放生活補助,幫助困難教職人員解決了社會保障問題。同時,採取座談、走訪、交朋友等方式,加強與宗教界上層人士的溝通交流。特別是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每年春節都要到基層看望宗教界代表人士,給他們送去祝福,聽取他們的意見建議。由於平時工作到位,每到關鍵時刻,宗教界人士都能主動站出來做信教群眾工作,為促進社會和諧發揮了重要作用。
四、著力加強依法管理,全力維護宗教領域和諧穩定
依法加強宗教事務管理,既是推動宗教活動規範化的必然要求,也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現實需要。針對新形勢下宗教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我們不斷細化工作措施,努力提高管理水平,推動宗教事務管理進入法制化、科學化的軌道。
我們堅持在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上下功夫。以開展普法“六進”活動為契機,整合宣傳資源,拓展宣傳陣地,有針對性地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了宗教界人士、信教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營造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的良好氛圍。特別是“3·14”事件發生後,我們組成專門工作組進駐藏傳佛教寺廟和省佛學院,組織僧尼學習《憲法》、《刑法》、《宗教事務條例》等法律法規,幫助他們提高遵紀守法、愛國愛教的意識,為維護藏區穩定打下了牢固思想基礎。
我們堅持在加強宗教教職人員和宗教活動場所管理上下功夫。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各宗教教職人員認定辦法,指導各宗教團體對全省教職人員進行考核和認定,依法對不合格人員進行清理清退。積極開展規範宗教活動場所工作,對宗教活動場所進行登記,對未批准開放的活動場所進行清理,並將場所改建、擴建等納入地方政府審批管理。幫助和指導宗教活動場所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學習制度、財務公開制度和文物管理制度,形成了按制度辦事、按制度管人的機制。加強寺管會班子建設,強化寺管會職能作用,確保寺院的領導權牢牢掌握在愛國愛教人士手中。
我們堅持在依法依規妥善處置矛盾糾紛上下功夫。認真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關於正確處理宗教矛盾糾紛的要求,建立矛盾糾紛掛牌銷號制度、信息報送制度、督察落實制度,在全省開展宗教領域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工作,解決了一些“老大難”問題。實行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嚴格落實責任,力爭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處理在基層。
我們堅持在打擊和抵禦境外敵對勢力利用宗教活動進行滲透上下功夫。按照保護合法、制止非法、抵禦滲透、打擊犯罪的要求,在旗幟鮮明地保護合法宗教活動和愛國宗教人士的同時,扎紮實實開展專項治理,依法嚴厲打擊各種利用宗教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牢牢掌握了與境內外敵對分裂勢力鬥爭的主動權。堅持在宗教界和廣大信教群眾中廣泛開展獨立自主自辦宗教原則教育,不斷增強他們維護國家和民族利益的責任感,推動全省宗教領域呈現出和諧穩定的良好局面。(作者為中共甘肅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陸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