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31日電(記者 朱立毅)國家質檢總局31日發佈公告,自今年6月1日起,禁止生産聚碳酸酯嬰幼兒奶瓶和其他含雙酚A的嬰幼兒奶瓶,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將依法撤回並登出聚碳酸酯嬰幼兒奶瓶生産許可證書。
質檢總局的這份公告是根據衛生部等6部門《關於禁止雙酚A用於嬰幼兒奶瓶的公告》作出的。質檢總局的公告指出,生産企業必須按照衛生部等6部門公告的要求,負責召回聚碳酸酯嬰幼兒奶瓶和其他含雙酚A的嬰幼兒奶瓶,嚴禁將召回産品作為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製品的原料。企業應當將産品召回情況書面報告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公告要求,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加強相關生産企業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生産行為,相關情況要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和國家質檢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