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6月1日電(記者陳斌傑 李驚亞)貴州省環保廳副廳長姜平1日表示,自2009年“河長”責任制實行以來,貴州省重點流域的污染治理及水資源保護工作取得成效。
在1日于貴陽市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姜平通報了十一五期間貴州省環保工作的進展狀況,充分肯定了“河長”責任制對三岔河、清水江、烏江、赤水河等重點流域污染治理工作的促進作用。
據介紹,2009年6月,貴州省政府要求三岔河流域內的六盤水市、安順市政府和畢節地區行署以及9個縣(區)政府“一把手”擔任本轄區內三岔河流域河流的“河長”,對轄區內河流水環境質量負責。
姜平表示,在“河長”制度治理模式的帶領下,貴州省基本完成《三峽規劃》中省內流域水污染防治任務;通過關閉凱里造紙廠、遵義磷肥廠等污染嚴重的企業,集中整治了烏江、赤水河和盤江流域水污染。
姜平説,貴州省對金屬污染較嚴重的21個縣(市、區)進行了重點防控,松桃苗族自治縣實現錳污染物排放達標,為湘黔渝“錳三角”的污染治理做出貢獻。黔東南州和黔南州生態補償試點工作開展順利,使清水江流域總磷污染顯著下降。
據悉,貴州水質監測網絡已基本覆蓋全省河流湖庫,2010年省內9個中心城市集中式飲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比2005年提高9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