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日電 為加強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工作,規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程序,建立健全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機制,交通運輸部日前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上公佈了《交通運輸應急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並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規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按照社會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
徵求意見稿規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交通運輸企業應當根據應急需求,儲備應急物資和運力,配備必要的專用應急指揮車船和通訊等應急裝備,建立應急物資儲備保障體系,完善重要應急設備和物資儲備、調撥、配送、維護和管理制度。
徵求意見稿強調,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應當在事發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處置措施應與事件造成危害的性質、程度和範圍相適應,最大程度保護社會公眾利益。
徵求意見稿還規定,根據國家有關扶持遭受突發事件影響行業和地區發展的政策規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本級人民政府恢復重建規劃,制定相應恢復重建計劃並組織實施,重建受損的交通基礎設施,消除突發事件造成的破壞及影響。
據了解,公眾可在2011年6月10日以前,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站,或者將修改意見電子版發送至LFC@MOT.GOV.CN,書面意見傳真至:010—65292661,郵寄至交通運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