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6月2日電(記者 葉健)繼在全國率先完成所有燃煤電廠煙氣脫硫工程建設後,今年山西全面啟動火電行業脫硝工作。
“十二五”期間,氮氧化物被列為大氣污染總量控制約束性考核指標。電力行業既是排放氮氧化物的主要行業,也是氮氧化物減排的重點行業。其氮氧化物排放量佔山西工業行業氮氧化物排放量的68%。
山西省政府日前下發《關於下達山西省燃煤電廠煙氣脫硝限期治理任務的通知》,對91臺、30185MW現役重點燃煤機組下達了煙氣脫硝限期治理任務,要求最遲于2014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煙氣脫硝設施,綜合脫硝率不低於70%,污染物排放量達到排放標準。
根據規定,對列入煙氣脫硝限期治理的燃煤電廠,山西省財政、環保等部門將在建設資金上給予重點支持。對於脫硝工作進展緩慢,或未能按期完成煙氣脫硝設施建設的燃煤電廠,山西環保部門將依法給予處罰,直至報山西省政府決定關停。
為強化源頭控制,山西省政府還規定新建燃煤電廠必須同步配套煙氣脫硝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