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3日電(記者 廖翊)國家文物局日前下發《關於開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遺址類博物館內經營活動調查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對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遺址類博物館的事業性收入、經營性收入、是否存在會所等情況進行調查。
國家文物局副局長董保華3日對新華社記者表示,下發這個通知,是為了汲取相關教訓,舉一反三,對全國重點文博單位是否存在違反相關法律和規定進行經營活動等進行較全面了解和排查,嚴格規範文博單位的管理。對於發現違法違規的案例,國家文物局將依法嚴肅處理。
董保華不久前談及包括故宮在內的一些文博單位建“會所”進行經營等話題時強調,遵照國家有關法律和規定,國有文博單位不得作為企業資産經營。若出現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就要進行糾正。並表示要會同國家審計部門,審計辟為參觀遊覽單位的博物館等文保單位的收入是否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執行。
據了解,此次通知調查內容為:國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遺址類博物館的事業性收入、經營性收入以及基本支出情況,安防、消防、防雷設施建設情況以及與當地公安機關的聯動報警情況。其中,重點文博單位是否存在以“會所”形式設置準入門檻進行經營的場所項目,是否存在改變文物保護單位用途,將文物保護單位作為企業資産經營,是否存在租賃、承包、轉讓、抵押文物保護單位,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商業活動,是否存在未按照程序審批,有礙文物安全,背離公益屬性的其他經營活動等四類行為為調查重點。調查結果將於6月7日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