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穩妥推進大部門制改革
魏禮群
黨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大機構整合力度,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對推進行政體制改革提出了新要求。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進一步強調要“堅定推進大部門制改革”,充分體現了中央進一步整合機構設置、優化政府組織結構的決心。在“十二五”開局之際,我們要深刻領會黨中央的戰略部署,提高認識,總結經驗,積極穩妥推進大部門制改革。
一、推進大部門制改革具有重要意義
實行大部門制,就是在行政機構設置中,把多個部門分別承擔的相同或者類似的職能歸併為一個部門履行,減少部門職責交叉事項和多頭管理,變部門之間協調為部門之內協調。這既可以精簡機構,又可以減少部門間的協調困難,還可以提升政府的公共行政效能和水平。
推進大部門制改革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基本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經濟社會發展注入了強大的活力。但無庸諱言,制約科學發展的行政體制機制因素還相當突出。主要是:機構設置中部門過多、管理分散,部門職責交叉、政出多門,權責脫節,既不利於政府職能的正確行使,也不利於市場作用的充分發揮,妨礙資源優化配置和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十二五”時期,促進科學發展,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對完善行政體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政事分開、政資分開、政府與仲介組織分開。大部門制改革,有利於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減少對微觀經濟的干預,可以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打開更廣闊的空間。
推進大部門制改革是實現中國特色行政體制改革目標的重要任務。黨的十七屆二中全會通過的《關於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鄭重提出:到2020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管理體制。通過改革,實現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轉變,實現政府組織機構及人員編制向科學化、規範化、法制化的根本轉變,實現行政運行機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規範有序、公開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轉變,建設人民滿意的政府。推進大部門制改革是實現上述“三個轉變”、建立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行政管理體制的重要任務。大部門制是一種合理設置機構、優化職能配置的政府組織模式,有助於克服行政體制機構重疊、職能交叉,權責脫節、職責不清,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等弊端,能夠形成統一、規範、透明、高效的行政運行機制和政府管理制度,從而順利實現到2020年建成中國特色行政體制的既定改革目標。
推進大部門制改革是適應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迫切需要。伴隨經濟體制的深刻變革,我國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不斷推進,以公有制為主體的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由此帶來了各種群體利益關係和利益格局的新變化,特別是産生了許多新的社會階層、新的社會需求、新的社會心態、新的社會矛盾等。比如,在城鄉人口流動大潮中我國有2億多農民工,如何加強城鄉統籌,切實解決農民工問題,就需要加強綜合部門的協調管理與服務。社會結構演變,對政府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提出了新課題,對政府治理能力和保障能力提出了新要求,需要行政改革提供體制支撐。實行大部門制改革有利於加強與創新社會管理,從而有利於加快健全中國特色社會管理體系。
推進大部門制改革是實現政府管理科學化的必由之路。實行大部門制改革,不僅可以優化政府組織結構和行政運行機制,而且可以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規範化,提高決策水平,還可以整合公務員隊伍、優化人員結構,因而是推進政府管理科學化的過程。可以説,大部門制改革是加強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設的必由之路。從國際上看,發達國家無論大小,一般都是實行大部門制,政府部門大都保持在15—20個之間。實行這一體制的國家,行政成本較低,行政效率較高。我國推進大部門制改革,有利於建設高效、節約、責任型政府,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水平。
總之,推進大部門制改革,無論是對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快傳統行政模式向現代行政模式轉變,還是促進上層建築更加適應經濟基礎、推動科學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大部門制改革進展情況與存在的問題
黨的十七大以後,從中央到地方都進行了大部門制改革的探索,並取得積極進展,成效初步顯現。實踐已經並將繼續證明,實行大部門制是正確的選擇,是我國行政體制改革的基本方向。
從中央層面來看。以2008年3月15日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為標誌,在半年多的時間裏就完成了國務院機構改革的任務。首先,進一步調整了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的宏觀調控職能,建立了比較健全的協調機制和宏觀調控體系。其次,整合和加強了能源管理職能,設立了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國家能源委員會,組建了統管能源事務的國家能源局。再次,把有關部門部分和全部相同及相近的職能加以整合,組建新的大職能部門。整合國家發改委、國防科工委、信息産業部、國務院信息辦的工業與信息職能,組建了工業和信息化部;整合建設部、交通部、民航總局的有關職能,組建了交通運輸部;整合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職能,組建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整合環保職能,組建了環境保護部;集合住房與城鄉建設管理職能,組建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此外,梳理了一些政府機構行政職能關係,對一些國家局的設定和歸口進行了符合實際的大部門制改革。這次改革共調整了15個機構,減少了4個正部級機構,為大部門制改革進行了積極探索,積累了重要經驗。
從地方層面來看。3年多來,各級地方政府按照中央部署,進行了以大部門制為取向的新一輪機構改革,合理地調整機構設置和綜合部門設置。全國省級機構改革從2008年10月中央批復上海市改革方案開始,到2010年年初基本完成。各地積極探索成立大部門,多數省份的政府組成部門有所減少,有的省整合力度較大。全國市、縣級從2009年年中開始啟動大部門制改革,到2011年初副省級、地級市已完成改革工作,縣級改革也大體進入完成階段,但要全部完成改革任務還要一定時間。全國鄉鎮機構改革在2009年3月開始,共有34600多個鄉鎮參加改革,預計到2012年結束。各級地方機構改革都以大部門制改革為抓手,進行了有益嘗試。
總的看來,大部門制改革在全國進展順利,初步實現了精簡機構和整合部門職能的目標,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以往多部門之間職責重疊、交叉等問題,優化了政府結構和運行機制,提高了行政效率和政府管理水平。特別是一些地方政府大膽創新部門設置,豐富了改革實踐。一是,中央政府改革積極穩妥,及時、有力地應對汶川地震等特大自然災害和國際金融危機的巨大衝擊,證明了改革所取得的初步成效。二是,一些省市機構改革整合部門職能收效明顯。例如,海南省組建大旅遊部門、重慶市組建大農業部門,都受到社會好評。三是,一些城市探索大部門制有實質性突破。例如,深圳市將民防委辦公室、安委會辦公室、地震局、核應急辦、應急指揮中心等機構整合成為“大應急辦”,運行順暢;廣州市整合原市容環衛局、市政園林局、市建委、市愛衛辦、市城管局的有關職能,成立了廣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和城市綜合執法局,由“多龍管水”走向“一龍治水”。四是,有的縣級實行大部門制力度更大。如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把41個黨政機構整合為16個,這項改革已在佛山市各區推行。
但是,我們也要看到,大部門制改革尚處於探索之中,在實踐中也遇到了一些問題。其一,改革牽涉多個部門權責關係,推進難度較大。由於思想認識上的差異,有的上級部門對撤並其下屬系統機構施加壓力,有的改革由於權利關係的制約而推遲,導致改革進程放緩。其二,已進行大部門制改革的,還沒有完全實現從“物理組合”到“化學反應”。有的機構雖然劃歸到一起,但融合程度不到位,“名合而實不合”,一些部門在新體制下仍然保持了獨立性;有些新組建部門還處在磨合期,工作機制沒有能夠相應建立起來,有些大部門職能作用還沒有發揮出來。同時,不少公務員素質和能力也難以適應大部門的需要。其三,已經實行大部門制的,職責分工尚未完全落實到位,應該整合的機構職能有些還沒有完全到位。這些問題,需要深入研究,認真加以解決。
三、積極穩妥推進大部門制改革的思考
“十二五”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當前,積極穩妥推進大部門制改革,為科學發展和社會進步提供體制性保障,任務十分艱巨。我們要繼續解放思想,以更大的決心和勇氣推進改革創新,爭取大部門制改革取得積極進展。
提高大部門制改革重要性的認識,增強改革的自覺性和堅定性。政府組織機構是政府履行職能的載體。只有完善政府組織機構設置,才能有效發揮政府整體功能和提高行政水平。推進大部門制改革,是上層建築更好適應經濟基礎的迫切要求,是建設現代化政府、服務型政府和人民滿意政府的關鍵之舉。我們要切實提高對大部門制改革重要意義的認識,從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和推進國家現代化的高度看待大部門制改革,正確認識改革中遇到的各種矛盾,以更大的決心和勇氣繼續推進這項改革。
加強大部門制改革頂層設計,增強改革的系統性和整體性。推進大部門制改革,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體制改革的全局,需要整體把握,系統思考,深化戰略研究,精心設計謀劃。特別要把握好大部門制改革與其他改革之間的關係,加強統籌協調,搞好總體部署。一是緊緊圍繞建設服務型政府和理順職責關係,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的要求,從全局和戰略上研究大部門制改革的目標,做到階段性目標與長遠目標相結合。二是加強改革的配套設計,明確改革優先順序和重點任務,整體設計與分步實施相結合,全面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妥善處理改革牽涉到的各種利益關係。三是認真研究總結國外國內經驗,特別是近幾年我國推進大部門制改革的新鮮經驗,深入分析“十二五”時期和未來10年有條件實行大部門制改革的領域,在更大的範圍推進這項改革。四是先易後難,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改革。要充分考慮需要與可能,把推進大部門制改革的進取精神與嚴謹求實的科學態度結合起來,積極穩步地加以推進。
深化大部門制改革理論研究,增強改革的前瞻性和指導性。對於大部門制改革理論,我國理論界和實際部門已進行了一些探索,對改革起到了一定的理論支撐和實踐指導作用。但總體看來,由於我們對大部門制理論與實踐研究的時間比較短,研究深度和廣度還有限,對於它的基礎條件、支撐條件還缺乏深入的理解,還不能完全滿足實踐發展的需要。當前,迫切需要研究適合我國新階段實際情況的機構改革的特點和規律,迫切需要研究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的行政職能和組織結構,政務管理部門、社會事務管理部門、經濟事務管理部門的總體數量及相互關係,決策部門、執行部門、監督部門的法律關係等。同時,還需要對改革中涉及的一些重點難點問題,進行深入的理論研究和實踐總結。大部門體制反映了現代行政管理體制發展的趨勢,但也受到一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行政管理傳統的深刻影響與制約,要在準確把握我國國情的基礎上,深入研究國外做法,吸取對我們有益的經驗。當然,對國外成功經驗,我們既要學習與借鑒,也要做到有揚棄。
強化大部門制改革法制建設,保障改革的持續性和穩定性。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制,是行政體制和政府管理的創新,推進大部門制改革並鞏固其改革成果,都需要法制保障。如果沒有法制做保障,僅靠行政力量是很難持續推進的。即使僅靠行政力量在比較短的時間內能夠推進,但改革成果也很難長期保持下去。這方面過去是有深刻教訓的。例如,真正實現中央與地方行政管理體制的規範化和制度化,還應適時修改憲法和組織法,儘快制定相應的《中央與地方關係法》,對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職責權限做出更加明確細緻的規定,使適當的集權與必要的分權具有法定性的保障。因此,加強大部門制改革的法制建設,保障改革措施的持續性、穩定性,應當成為下一步改革的重要任務。
突出大部門制改革重點難點,增強改革的突破性和實質性。推進大部門制改革的關鍵在於兩個方面:一是要抓住轉變政府職能這個核心,實現組織機構從“硬體壓縮整合”到“軟體更新升級”;二是要建立健全部門間的協調配合機制,理順上下部門、平行部門間和部門內部的關係。這兩個方面是改革的重點,也是難點。從公共行政理論來看,機構職能的合理配置是行政體制的基礎,科學的機構設置是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保證。在大部門制改革過程中,既要考慮職能的科學配置,又要考慮機構的科學設置。因此,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職能交叉、多頭管理、責任不清的問題,就需要進一步轉變職能,加大對機構整合的力度,建立健全上下部門、平行部門間和部門內部協調配合機制,特別是需要完善工作流程機制。“十二五”期間,應當圍繞三個方面進行大部門制改革。一是圍繞服務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加快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實施綠色發展和創新驅動戰略進行機構的整合和職能的界定,包括繼續完善大交通、大能源管理等改革;二是圍繞服務和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進行機構的整合和職能的界定,包括完善大市場監管、大食品安全、大社會保障部門等改革;三是圍繞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等方面進行機構整合和職能的界定,包括加快社會工作、應急管理等改革。當前,應重點從機構設置、人員編制、隊伍素質等方面入手,切實加強和充實政府的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部門。
(作者:國家行政學院常務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