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8日電(記者 李亞紅)在1個多月的食品安全檢查中,北京4家餐飲單位因採購食品添加劑不規範被罰款。
北京市衛生監督所所長李亞京説,衛生監督部門對這4家餐飲單位總共罰款近2萬元。“他們的問題主要是採購的過程不規範,比如索證索票缺失,沒有建立登記臺賬等行為。目前還沒有發現非法使用添加劑的情況。”
北京市衛生監督所5月開展對餐飲業非法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的整治行動。目前已檢查了6.2萬家餐飲服務單位。按照規定,餐飲服務單位自製火鍋底料、自製飲料、自製調味品,必須向監督機構備案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名稱,並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單上公示。
李亞京表示,未來一段時間,衛生監督部門將繼續重點抽檢火鍋店等餐飲服務機構,對於校園周邊攤點、大排檔等,也將重點抽查。如果餐飲服務單位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發生變化時,應在變化前10個工作日內到衛生監督部門辦理備案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