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6月21日電(記者王秋鳳)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日前發出通知,降低農貿市場設施租賃費、超市進場費等中間流通環節收費標準,緩解蔬菜“賣難買貴”問題。
通知規定,從6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國有超市進場費及其他類似收費一律在現行標準基礎上降低15%。對於由政府投資建設、産權國有以及國有流通企業所屬的農貿市場,除實行招標的攤位外,其他攤位的集貿市場設施租賃費降低15%;即便是已實行招標的攤位,合同期滿續簽時不得提高市場設施租賃費收費標準。
通知提出,鼓勵有條件的農貿市場在一定時間、地點開放蔬菜早市,或拿出一定比例的市場攤位免費提供給城郊農民、蔬菜種植戶進場直銷,以減少中間流通環節,降低蔬菜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