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觀察:審視迅速膨脹的中國藝術品市場
新華社北京6月24日電(記者周瑋)一邊是藝術品拍賣價格屢創新高,不斷刷新天價紀錄;一邊是假貨叢生,成本幾塊錢的假畫可以賣出幾萬上百萬高價……在24日舉行的藝術品市場規範建設工作通氣會上,文化部文化市場司有關負責人在肯定我國藝術品市場取得迅猛發展的同時疾呼,加強藝術品市場的法規建設和日常監管已經刻不容緩。
十年完成數十億到千億跨越
最新發佈的《2010中國藝術品市場年度報告》顯示,中國藝術品市場在近十年間取得了質的飛躍,交易規模完成了從數十億元到千億元規模的跨越,2010年市場交易總額達到1694億元。
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副司長庹祖海説,近年來,我國藝術品市場隨著經濟的發展,呈現出迅猛發展的態勢,成為文化産業的重要支柱。截至目前,我國從事藝術品拍賣的企業300余家,取得文物類拍賣資質的250家;以法人形式註冊登記、實行經紀代理制度的畫廊1512家,其他註冊形式的畫廊畫店沒有確切統計;以畫廊、藝術工作室為主的、有一定規模的藝術聚集區76個。
數據顯示,2010年我國藝術品市場交易總額達1694億元,其中藝術品拍賣交易額為589億元、畫廊和藝術品經紀交易額為400億元、藝術品博覽會交易額為240億元、藝術品複製品交易為70億元、藝術品授權和衍生品交易為60億元、現當代原創工藝美術品交易為300億元、藝術品出口為25億元、藝術品網上交易10億元。
庹祖海介紹,目前我國藝術品市場尚沒有統一的管理法規。文化、文物、商務、版權、海關、工商、公安等部門根據各自管理權限對藝術品市場進行管理。文化部2004年出臺的美術品經營管理辦法,是藝術品市場中唯一一部專業性的部門規章。
加強法規建設和日常監管刻不容緩
在總結藝術品市場發展成就的同時,《2010中國藝術品市場年度報告》指出,加強藝術品市場的法規建設和日常監管已經刻不容緩。
“首先是假的問題。”談到藝術品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庹祖海説,隨著藝術品市場的迅猛發展,中國藝術品的價格也在暴漲,成本幾塊錢的假畫,可以賣出幾萬、上百萬高價,鉅額利潤,使造假者趨之若鶩。藝術品造假、售假出現集團化、産銷一體化、網絡化發展的趨勢,損害了我國的文化形象和市場信譽。
“在各種商品領域造假售假都是要受到法律制裁,但在藝術品領域由於法規、鑒定體系不健全等問題,使得藝術品市場的行政執法難以進行,幾乎處於空白狀態。”庹祖海説。
他認為,藝術品市場立法滯後使監管依據不足,體制交叉與管理空白同時存在,這些問題與市場迅猛發展態勢不相適應,制約了我國藝術品市場的健康發展,也導致藝術品市場的誠信缺失,如在藝術品鑒定評估環節,面向社會服務的鑒定機構和人員沒有法定地位,鑒定規則和監管缺失、鑒定人員職業道德和素質不高,極大地損害了藝術品鑒定評估的行業形象;在藝術品拍賣、畫廊交易環節,經紀制度不規範不健全;藝術傢俬人交易盛行,私人交易的不穩定性和定價的隨意性破壞了市場秩序,也阻礙了藝術家自身和藝術品市場仲介機構的發展。“缺乏法規,成為我國藝術品市場發展的最大障礙。”庹祖海説。
除此之外,庹祖海認為,還要重視市場發展不均衡和行業協會建設滯後的問題,“除拍賣行業協會外,藝術品經營行業還沒有建立全國性行業協會,資源缺乏整合,行業自律意識不足。”
推動藝術品市場管理條例立法進程
來自文化部的消息説,藝術品市場管理條例草案已基本形成,擬建立藝術品市場從拍賣交易、畫廊經紀、銷售、展覽展銷、進出口,到鑒定評估、産業聚集區等全産業鏈的管理制度。
參與起草工作的人士透露,條例擬設立以下內容:
——鼓勵和促進藝術品市場的發展。將藝術品行業納入文化産業範圍,依法享受國家文化類稅收優惠政策。
——建立藝術品鑒定評估人員從業資格制度,實行藝術品鑒定評估單位法人負責制。
——實行藝術品交易活動的明示擔保制度。明確藝術品經營企業應當履行明示擔保義務,承擔公平交易責任,規範企業經營,最大限度的控制假畫流通。
——建立策展人、藝術品經紀人制度,規範展覽經營活動。
庹祖海説,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將繼續向社會各界、有關部門徵求意見,爭取早日將條例草案提交到國務院法制管理部門。
據了解,針對藝術品市場現狀,今年下半年到明年,文化部門將依法開展全國藝術品經營企業備案登記工作,對行業經營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和摸底。根據美術品經營管理辦法規定,美術品經營單位經工商登記後15日內應當到縣級文化部門備案,所經營的作品應當有合法來源,沒有盡到上述義務的,文化行政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0元以上10000萬元以下罰款;根據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利用互聯網從事藝術品經營活動的,應當取得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無證經營的,由文化部門依法處罰直至關閉網站;推動畫廊行業自律和展會規範,開展“中國誠信畫廊”復核工作……
“藝術品市場規範建設指路是一條漫長而艱辛的道路,讓我們從現在起步,一步一個腳印地往前走。”庹祖海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