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4日電(記者 呂諾)衛生部和總後衛生部近日頒布《臨床護理實踐指南(2011版)》,用以指導廣大護理工作者更加規範、科學地實踐護理活動,提高技術水平,保障患者安全。這是衛生部首次頒布臨床護理規範文件。
《臨床護理實踐指南(2011版)》簡明闡述了各項臨床護理技術、實踐知識及技能的重點內容和注意事項,不僅明確了臨床護理的技術要點,而且更加注重對患者的專業評估、病情觀察、人文關懷和健康指導。
該指南共分17章,分別是臨床護理工作中的清潔與舒適管理;營養與排泄護理;身體活動管理;常見症狀護理;皮膚、傷口、造口護理;氣道護理;引流護理;圍手術期護理;常用監測技術與身體評估;急救技術;常用標本採集;給藥治療與護理;化學治療、生物治療及放射治療的護理;孕産期護理;新生兒及嬰幼兒護理;血液凈化專科護理操作;心理護理等。
指南對目前醫院臨床護理工作中常用的近200項護理基礎技術、專科護理技術逐一從四個方面進行規範。一是評估與觀察要點。護士在進行護理操作前,要對患者進行全面的健康評估和分析,並作出專業判斷;二是操作要點。護士根據評估結果,正確實施護理措施和執行醫囑;三是指導要點。護士在操作過程中,對患者及家屬或照顧者進行指導或告知;四是注意事項。護士在進行護理實踐過程中應當注意的重要問題或環節。
我國醫院護理工作日益發展,臨床護理逐步從簡單的以完成醫囑為中心的功能制護理,轉變為以注重人文關懷為核心的整體護理。責任護士要協助醫院完成患者的治療性工作,更要全面擔負起對患者的專業照顧、病情觀察、心理支持、健康教育和康復指導等各項護理任務。隨著工作的不斷深入和護理模式的轉變,整體護理的理念日益深化,護理實踐的內涵不斷豐富,迫切需要一本體現“以病人為中心”、指導和規範臨床護理實踐的實用性護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