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6月28日電(記者 岳德亮)從7月1日起,浙江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60元調整為66元。所有符合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人員,從7月份起均可享受不低於此標準的基礎養老金。這是記者28日從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的。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樂益民表示,該省著眼于統籌城鄉,建立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把城鎮非從業居民和農村居民一起納入社會養老保險範圍,並於去年1月1日起在全國率先付諸實施。
截至今年5月底,浙江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237萬人,參保率達到85%以上,已領取養老金人數達到589萬人,養老金髮放率達到100%,“實現了社會養老保險的制度全覆蓋和人員基本全覆蓋,邁入‘全民社保’時代。”樂益民説。
據了解,為保障城鄉居民基本生活,提高城鄉居民養老待遇,浙江省從今年4月1日起,對領取城鄉居民養老金待遇、年滿80周歲的高齡老人,每月另外還給予了不低於30元的高齡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