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4日電(記者朱立毅)國家安監總局辦公廳等部門6月27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檢查,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夏季防暑降溫費、高溫津貼支付等情況的監督檢查。
由國家安監總局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和全國總工會辦公廳發出的這份通知要求,督促指導用人單位結合實際,做好防暑降溫工作。要強化用人單位防暑降溫第一責任人意識,督促用人單位切實做好各項防暑降溫工作。
同時,各地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用人單位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檢查。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針對夏季高溫安全生産工作的特點,突出重點行業(領域)和重點單位,加大對其高溫作業場所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用人單位認真落實作業場所各項防暑降溫措施。
各級衛生部門要加強防暑降溫相關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各級各類醫療單位做好發生中暑勞動者的醫療救治,對診治的中暑病例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告,取得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和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要積極為勞動者進行職業性中暑的診斷、鑒定。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有高溫作業場所的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職工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工資支付、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夏季防暑降溫費、高溫津貼支付以及中暑職工工傷保險待遇落實等情況。
各級工會組織要發揮群眾性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網絡的作用,加強對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行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依法進行查處,責令用人單位整改,並加強對整改情況的跟蹤檢查,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