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慈善組織已成吸納就業、服務社會的重要平臺
新華社北京7月9日電(記者 衛敏麗)民政部8日發佈《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2011-2015年)》(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指出,近年來,我國公益慈善組織快速發展。目前,公益慈善組織已成為吸納就業、服務社會的重要平臺。
相關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底,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的各類社會組織數量由2005年底的31萬個增加到44萬個,其中,基金會數量從975個增加到2168個,許多社會組織將公益慈善作為其服務宗旨。全國已建立3.1萬個經常性社會捐助工作站(點)和慈善超市,初步形成了多種類型、分工協作的社會捐贈網絡。
與此同時,志願服務活動在全國廣泛開展。截至2010年底,全國累計已有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7個副省級城市相繼頒布實施了志願服務地方性法規;志願服務組織大量涌現,隊伍不斷壯大。
根據意見稿,未來5年,我國專兼職結合的慈善工作隊伍和志願者隊伍將進一步發展壯大,志願者人數佔總人口的比例顯著提高,慈善行業成為吸納社會就業、提供社會服務的重要方面。
我國還將依託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大型公益慈善組織,加快培養慈善事業發展急需的理論研究人才、高級管理人才、項目運作人才、專業服務人才、宣傳推廣人才等。同時,大力推進慈善工作者的在職培訓,不斷豐富其慈善工作知識,提高其工作技能。推動完善專職慈善工作者的人事、福利、薪酬和社會保障政策,增強公益慈善事業從業的吸引力。
我國擬出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
解決公益慈善組織登記註冊難等問題
新華社北京7月9日電(記者 衛敏麗)據民政部8日發佈的《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2011-2015年)》(徵求意見稿)透露,“十二五”期間,我國將以解決公益慈善組織登記註冊難等問題為重點,出臺一批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為慈善事業健康有序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近年來,公益慈善組織登記註冊難、募捐資格不明確、募捐行為不規範、信息披露與公開透明機制不健全、稅收優惠政策落實不到位等問題社會高度關注,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
根據意見稿,未來5年,我國將建立完善慈善事業法規政策體系。完善和落實社會募捐和捐贈稅收優惠等方面的政策,保護公民、企業和社會組織參與慈善事業的積極性。對於境外向慈善組織捐贈的用於慈善事業的物資,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減徵或者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同時,完善公益慈善組織在民政部門登記的政策措施,加強公益慈善組織孵化基地建設,培育和扶持公益慈善機構發展,促進優秀公益慈善項目規範發展。改變過多依賴政府動員慈善資源的做法,發揮公益慈善組織運作的主體作用,引導公益慈善組織公平、有序競爭。依靠科學的慈善規劃與專業設計,提出符合社會需求的項目,更好地發揮公益慈善組織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