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5日電 日前,由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衛生部、廣電總局、安監總局等8個部門聯合製定的《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2011-2015)》(以下簡稱《綱要》)正式頒布。
這是我國第一份多個職能部門參與制定的針對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的規範性文件。《綱要》的頒布實施,對於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增強全社會抗禦火災能力,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綱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旨在通過開展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樹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激發公民關注消防安全、學習消防知識、參與消防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質,夯實公共消防安全基礎,減少火災危害,為實現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奮鬥目標,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和諧穩定的消防安全環境。
《綱要》共分為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主要內容、職責分工、保障措施4個部分。其中,工作目標是:到2015年底,各級政府、職能部門、人民團體、社會單位依法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的機制基本形成、隊伍普遍建立、設施較為完備、形式與內容滿足社會需要;公益化和市場化結合、普遍宣傳教育與重點宣傳教育結合、專業隊伍與群眾力量結合的宣傳教育格局基本形成;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指導、督察、考評、監測體系基本建立;安全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和火災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安全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識得到廣泛普及;公民消防安全素質明顯提升,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自覺性普遍提高,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撲救初起火災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明顯增強;人為因素引起的火災事故明顯減少,全國火災形勢保持平穩。
為實現以上目標,《綱要》分別明確了家庭、社區、學校、農村、人員密集場所、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任務。
根據《綱要》,各地要將實施《綱要》納入消防安全聯席會、防火安全委員會議事日程,加強工作領導,出臺配套政策,建立完善職能部門協作機制、新聞媒體聯動機制、考核獎懲機制和問責機制。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發揮優勢、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大力推進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綱要》從出臺配套措施、健全宣傳隊伍、完善宣傳設施、發揮媒體作用、創新消防文化、開展主題活動、保障宣傳經費、加強督導考評8個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