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5日電(記者劉浦泉、李亞紅)北京市工商局4日出臺《北京市農副産品批發市場規範管理實施方案》,其中規定,經營者因商品質量或其他違法違約行為被市場退市處理後,在一定時期內不再接納其進入北京其他市場。
北京市現有農副産品市場665個,其中24個是外埠農副産品進入北京市場的主要渠道,也是北京大型集體食堂、餐飲企業和農副産品零售市場採購的主要來源。北京最大的10個農副産品批發市場所銷售的蔬菜、糧油、鮮肉、禽、蛋、調料、酒水飲料、海産品等品種佔北京居民食品消費的60%以上。
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長張風平表示,2011年先在新發地、錦繡大地等10個最大的農副産品批發市場推行“市場信用聯動懲戒制度”,如果經營者因商品質量或其他違法違約行為被市場主辦單位退市處理後,北京其他批發市場對這一經營者實行聯動懲戒,在一定時期內不再接納其進入市場。這一制度旨在建立統一的市場誠信體系,加強批發市場對於違法行為、不合格商品的管理,提高違法成本。
北京市工商局還將在農副産品批發市場實施駐場管理制度。張風平説,以往工商部門對批發市場監管採取的是巡查制監管方式。實行駐場管理後,監管關口前移,工商部門將根據大型批發市場經營規模、交易方式和交易量等特點派駐工作人員,便於隨時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