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8月19日電(記者 畢子甲 陳黎明)湖南將在未來五年加強對黨政領導幹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進一步提高對任期內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的監督和評價比例。
據湖南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座談會19日公佈的《湖南省2011-2015年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計劃》,到2015年,湖南力爭要把任中經濟責任審計提高到全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80%以上,將審計範圍由黨政機關主要負責人進一步擴大至高等院校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主要領導人員。
湖南省審計廳廳長唐會忠表示,近年來,在審計廳開展的全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任中審計已達60%以上。據審計廳經濟責任審計一處處長陳博彰介紹,目前,全國平均水平約為50%。
未來五年,湖南還將推進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同步審計,實現地方黨委書記經濟責任審計常態化;加強黨委工作部門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實行上審下制度;實行高等院校黨委書記和校長同步審計等。
唐會忠説,湖南將重點關注領導幹部的重大經濟決策情況,關注決策機制的健全性、決策程序的合規性和決策執行的有效性。“重點關注財政收支的真實性和政府負債情況,防範財政風險和金融風險。”
目前,湖南正在嘗試建立健全黨政主要領導幹部的約談機制,由黨委和政府對問題較多的部門負責人進行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