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在醫患糾紛中引入人民調解,提供化解糾紛的第三方平臺。截至去年底,全市15個區縣成功調解醫患糾紛1637件,涉及金額4547萬元。
今年6月,上海市政府發佈《關於開展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若干意見》,規定各區縣的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是調解醫患糾紛的實施機構。受案範圍為患方索賠金額超過3萬元並同意人民調解的、醫患雙方當事人自願申請的(不論索賠金額大小)。實行調解屬地化原則,無論是市級還是區級醫院發生的糾紛,凡符合受理條件的,均納入所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範圍。
目前,市、區縣都已建立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室,配備人民調解員114名。這些人民調解員多數來自退休醫務工作者、法官、檢察官、律師,具有一定的醫學和法律專業知識且熱心於人民調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