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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政府:提高村醫補助 完善鄉村公共衛生服務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8月24日 16時37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西寧8月24日電(記者 陳國洲)記者從青海省政府了解到,為進一步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青海省決定從2011年起,將全省村醫補助由每年每村衛生室5000—6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000元,同時按每村衛生室1000元的標準給予水、電、暖補貼,對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或中專以上學歷的村醫,再增加1000元的補助。

    根據新近出臺的《青海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工作方案》,青海計劃到2011年底全省範圍行政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率達到100%。一次性解決青南地區285個無衛生室的行政村衛生室建設,並完成全省601個村衛生室標準化改擴建,同步配齊“小十件”常規診療設備,縣級財政按照每村衛生室3000元的標準,安排藥品週轉金。並通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傾斜,允許自種、自採、自製中草藥及中藏醫適宜技術來增加村醫收入,提高村醫積極性,穩定村醫隊伍。

    據了解,從今年6月起,青海省所有行政村衛生室全部實行基本藥物制度,配備使用基本藥物,並實行零差率銷售,覆蓋率達到100%。同時,青海省還建立了鄉村醫生培訓制度,從2009年至2011年,青海省財政每年安排補助資金200萬元,對全省鄉村醫生進行一次全面培訓,提高鄉村醫生服務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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