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8月26日電(記者岳德亮)記者26日從浙江省政府有關部門了解到,近年來,浙江省堅持公平合理,連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保障待遇水平,較好改善了中低收入群體的基本生活。
而且,針對全省基本養老保險地區間發展不平衡的實際,浙江省政府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調劑金制度。
浙江省副省長陳加元介紹説,在普遍提高養老待遇方面,該省截至目前已經連續8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月人均基本養老金從2003年的808元提高到現在的1755元。
在普遍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浙江省還對特殊人群給予傾斜。比如對退休前具有高級職稱人員、1953年底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男年滿70周歲和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人員,基本養老金低於當地基本養老金水平50%的人員等特殊群體給予適當傾斜,增加調整額度。
近年來,浙江省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待遇不斷提高,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增長不平衡現象也日益突出。如2010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為386億元,比2007年增長了70.6%,同期基金收入只增長了48.1%。
除了連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外,浙江省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壓力逐漸增大的另一個主要原因是人口老齡化加劇。預計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將從“十一五”期末的100個勞動人口(16-59周歲)撫養24個老人(60周歲以上)提高到撫養31個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