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9月1日電(記者 范春生)遼寧省瀋陽市檢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日前聯合下發《關於再次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規定凡在“清網行動”期間投案自首、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在逃人員,只要主動向司法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犯罪行為的,依法予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據悉,這是當地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具體實踐,並旨在力促“清網行動”有更大收穫。
在上述通告中,除了規定在“清網行動”中可獲減刑等司法舉措的條件外,瀋陽市檢察院、法院等4家政法單位還著重強調:對因民間糾紛、過失行為等引發的輕微刑事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員投案自首後,有認罪悔罪、賠禮道歉、積極退贓或賠償損失表現,得到被害人諒解的,可以作不起訴或不作為犯罪處理。
此外,對在規定時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員,公安機關將採取果斷措施予以追捕;對於涉嫌包庇、窩藏、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的在逃人員家屬、親友和其他知情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在通告規定時限內,主動向公安、司法機關檢舉揭發在逃人員,或將其扭送公安、司法機關的,視為有立功表現,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據記者了解,自今年5月全國開展“清網行動”以來,瀋陽市抓逃工作已取得明顯成果。截至8月21日,這個市網上在逃人員下降率達到71%,抓獲公安部A級逃犯1名、B級逃犯5名、公安部督捕逃犯1名。還抓獲涉嫌故意殺人逃犯32名。在抓獲的各類網上逃犯中,投案自首人員佔了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