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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曲靖市政府:總結“鉻渣污染事件”三大教訓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05日 07時09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雲南曲靖9月4日電(記者顏牛)在雲南省曲靖市4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曲靖市委常委、副市長陳軍總結“鉻渣污染事件”暴露出曲靖市有關方面環境保護思想認識滯後、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信息公開不及時三大教訓,並代表曲靖市政府向社會各界致歉。

    陳軍説,此次非法傾倒鉻渣致污事件的發生雖屬偶然,但仍暴露出了部分企業主體責任嚴重缺位、監管部門監管失察等問題。通過此次事件,曲靖市總結出三大教訓:一是思想認識落後。部分地區、部門和企業對著力解決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産生活的突出環境問題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仍然缺乏深刻認識,未能正確處理好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係;二是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整治違法排污企業專項行動力度不夠,監管執法不到位,為事件發生埋下隱患,生産工藝技術落後,冶煉、化工等重金屬相關行業部分企業生産設施簡陋;三是信息公開方面不及時。污染預警應急體系不夠健全,未能及時公告發佈各級各類環境質量狀況,公眾的環境參與權、知情權有待進一步提高。

    陳軍説,此次污染事件給部分群眾造成了一定財産損失和生産生活不便,給珠江流域民眾造成了一定的心理擔憂,給社會帶來了極大的不良影響,他代表曲靖市人民政府向社會各界深表歉意。

    陳軍介紹,結合三大教訓,曲靖市在當前和今後將嚴格新建項目環境準入,在審批新、改、擴建項目環評上,特別注意審查危險廢物的産生量和利用處置去向,嚴把環境準入關;加大對現有企業危險廢物産生和利用處置的環境監管,建立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情況日常檢查制度,狠抓危險廢物全過程管理制度的落實,全面開展污染隱患排查,依法從重從快處罰危險廢物違法行為;實施全方位信息公開,加大政府和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公正、準確、客觀地向社會公佈環境安全信息,包括此次事件後續處理,都將分階段向大家公佈,共同監督、共同促進,使事件得到妥善解決。 

雲南曲靖:明年底前完成南盤江邊14.84萬噸鉻渣無害化處理

    新華社雲南曲靖9月4日電(記者顏牛)記者從雲南省曲靖市政府4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曲靖市將於2012年底前完成南盤江邊堆存的14.84萬噸鉻渣無害化處理,並做好堆渣點的土壤修復工作。

    曲靖市委常委、副市長陳軍介紹,目前,曲靖市採取多種措施對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堆存鉻渣進行了處理:按照鉻渣渣場管理及處置方案要求,採取高圍墻、全覆蓋、防滲漏等防範措施做好密閉式封存,目前,加高圍墻、石棉瓦覆蓋已完成,防滲漏採取帷幕灌漿處理9月10日前可完成;在省有關部門和有關專家的指導下,按照國家環保要求,開展搬遷方案的可行性研究;通過加快鉻渣二期無害化處理工程建設進度,同時,採用幹法高溫還原燒結冶煉工藝技術,將游離鉻還原為單質鉻,組織市域內鋼鐵企業參與鉻渣綜合利用,確保今年底前完成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産生的新鉻渣無害化處理,2012年底前完成南盤江邊堆存的14.84萬噸鉻渣無害化處理,並做好堆渣點的土壤修復工作。

    陳軍説,在進行污染處置的同時,紀檢監察及公檢法等部門迅速介入,依法開展調查取證及事件查處。截至目前,已有8人因涉嫌污染環境罪先後被公安部門採取強制措施。其中,承運人劉某、吳某,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職工王某、副總經理左某、貴州省興義市三力燃料有限公司經理袁某等5人被依法逮捕;富源古龍煤業代某、退休工人張某、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湯某被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紀檢監察機關正在開展對鉻渣非法傾倒致污事件的責任調查,待調查結束,將依紀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雲南曲靖回應“鉻渣污染事件”五大疑問

    新華社雲南曲靖9月4日電(記者顏牛)雲南省曲靖市政府4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回應社會輿論對曲靖市陸良縣“鉻渣污染事件”提出的5大疑問。

    疑問一:珠江水質是否受“鉻渣污染事件”影響?回應:鉻渣堆場附近水體六價鉻超標,南盤江出境水質達標

    曲靖市環保局局長楊樹先介紹,“鉻渣污染事件”發生後,環保部門對南盤江曲靖段布設了5個監測斷面,對水質進行跟蹤監測。截至目前的監測結果表明,5個監測斷面六價鉻含量處於正常標準範圍內,南盤江曲靖市出境段水質達到GB3838-20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Ⅱ類標準。

    曲靖市環保部門對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鉻渣堆場附近南盤江10個斷面跟蹤監測結果顯示,8月12日至今,鉻渣堆場附近局部河段六價鉻在部分時段存在超標現象。六價鉻超標主要是由於鉻渣少量滲濾液流入南盤江中導致,目前已對南盤江邊的鉻渣堆進行了防滲處理。9月1日至3日,跟蹤監測表明,南盤江鉻渣堆場下游200米至天生橋出境段,六價鉻未超標。

    疑問二:麒麟區、陸良縣兩地供港蔬菜和當地飲用水是否被污染?回應:經檢測無污染

    曲靖市委常委、副市長陳軍介紹,目前,曲靖備案的供港蔬菜基地有曲靖綠聯高新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樂頤果蔬曲靖有限公司、堂生蔬菜專業合作社、陸良田園食品有限公司四家,根據農業部蔬菜中有機磷和氨基甲酸酯類農藥殘留量快速檢測要求,綠聯、樂頤、堂生三家經農業部農産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昆明)檢測,截至目前,所有法定檢測項目未發現異常;田園食品有限公司經雲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技術中心檢測合格,未檢出鉻。

    對曲靖主城區三個自來水廠、麒麟區越州、三寶兩鎮和陸良的飲用水實行跟蹤檢測結果表明,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的水質標準。

    疑問三:環保部門對鉻渣處理的監管是否存在問題?回應:監管的確不到位

    陳軍説,從原國家環保總局發佈實施《鉻渣污染治理環境保護技術規範》以來,曲靖市各級環保部門積極作為,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對鉻渣處理企業的監管和對可能造成污染的防範與控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環保部門在實際操作中沒有監督好企業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從而致使不法承運人有機可乘,導致這次鉻渣污染事件的發生,這説明環保部門在監管過程中確實存在監管不到位的地方,情節惡劣,後果嚴重,教訓深刻。

    疑問四:“6·12”鉻渣非法傾倒事件是否存在隱瞞不報?回應:非主觀隱瞞,屬工作失誤,曲靖市政府向社會致歉

    陳軍介紹,事件發生後,曲靖市有關部門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進行緊急處置,使事件基本得到妥善處理,事態基本得到控制。事件處理過程中主觀上沒有隱瞞不報的故意。由於此次事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和主要水體污染,曲靖市政府未及時向公眾發佈信息,這暴露出處理突發事件經驗不足、工作不細緻的缺點,是工作中的失誤。陳軍代表曲靖市政府向社會致歉。陳軍説,在今後的工作中,一定會及時、準確、真實地向社會發佈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打造陽光政府。

    疑問五:曲靖將如何對待環保部對曲靖啟動工業建設項目區域限批?回應:認真整改爭取早日“解禁”

    據了解,9月1日,環保部宣佈各級環境保護部門暫停受理、審批曲靖市的所有工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陳軍説,區域限批對曲靖市環保工作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曲靖市將加大整改力度,嚴格項目準入,嚴格規範危險廢物經營活動,迅速、妥善解決堆存鉻渣歷史遺留問題,全力解決重金屬污染隱患,從速、從嚴按環保部要求整改到位,促使環境監管能力得到較大提升,環境安全得到切實保障,爭取早日“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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