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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局:"智援"新疆發展民族醫藥産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14日 16時23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烏魯木齊9月14日電(記者 關俏俏)14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在烏魯木齊簽署《關於推進新疆以維藥為重點的民族藥産業發展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以合作加快實現新疆優勢資源轉換和科技創新,使維藥在新疆各族人民防病治病、醫療保健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邵明立當日在烏魯木齊召開的2011年全國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對口援疆工作推進會上表示,為促進新疆民族藥健康發展,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將通過參與新疆民族藥的研究與開發,為促進維藥等新疆民族藥的發展提供專業指導和技術支持。同時在涉及維藥標準體系建設、維藥新藥審評體系建設,新藥研發、藥材規範化種植等基礎研究的立項和資金方面,給予新疆重點支持。

    邵明立説,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還將按照相關規定鼓勵引導申報維藥新藥或通過仿製等方式提出註冊申請,以滿足新疆各族人民群眾用藥需求,並支持新疆加強維藥等民族藥審評審批能力建設。同時,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還將與新疆合作培養和建立一支高素質的維藥審評、標準制訂、檢驗檢測、認證檢查人才隊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黨組書記于勝德介紹,多年來,新疆維吾爾醫醫療機構製劑存在“同名異方”“同方異名”和功能主治表述不準確等問題。為促進以維藥為重點的新疆民族藥事業發展,國家先後安排專項經費900萬元向新疆下達90個藥品(維藥)標準修訂任務。目前新疆已通過維藥製劑質量標準提高工作,將900余個處方統一為252個規範處方,並逐一進行了配製工藝驗證、新增了專屬性鑒別。同時自治區食品藥品檢驗所等科研單位也已完成了“新疆藥材標準及飲片炮製規範研究”,結束了新疆常用維吾爾藥材及中藥維吾爾藥飲片沒有法定質量標準的歷史。

    在新疆,以維吾爾、哈薩克、蒙古族為主的民族醫藥具有悠久的歷史、確切的療效,深受少數民族群眾喜愛。據統計,新疆民族醫藥習用藥材有700余種,其中常用的500余種藥材中,已有法定質量標準的252種,沒有質量標準的250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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