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10月28日電(記者 盧堯)為切實保障廣大農村居民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安徽省政府近日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村醫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旨在提高村醫隊伍的待遇和執業水平。
根據該意見,安徽省將全面加強村衛生室的建設和管理。到2011年底,全省實現每個行政村都有1所基本功能較為完善、基本診療設備較為齊全的標準化村衛生室,鞏固村衛生室在農村三級醫療衛生網絡中的基礎地位。
安徽省將全面加強村醫的準入管理,建立村醫到齡退出和考核退出機制。在村衛生室執業的村醫必須具有相應的執業證書,並在衛生行政部門註冊和獲得執業許可。
安徽省對村醫提供的公共衛生服務給予合理補助。根據實際工作量和當地農村常住人口數量,按35%的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2011年為人均8.75元)預撥給村衛生室,年終根據考核的實際工作量進行結算。
全省積極引導村醫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對連續從事村醫工作10年以上、到齡退出的村醫,按每月不低於3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助。
全省還將加強村醫的業務培訓和學歷教育,逐步提高村醫中大專以上學歷人員的比例。採取臨床進修、集中培訓、城鄉對口支援等多種方式,選派村醫接受培訓。全省還加強村醫後備力量建設,爭取為每個村培養1名全科醫生或具有全科素質的村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