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黃打非”辦:嚴打非法報刊、非法報刊機構、假記者、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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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14日電(記者璩靜)記者14日獲悉,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新聞出版總署日前聯合啟動打擊非法報刊專項行動,將重點打擊非法報刊、非法報刊機構、假記者、假新聞。
據介紹,專項行動從現在起持續到12月底,打擊重點包括:一是非法報刊,包括假冒、偽造國內刊名刊號或無刊號出版的報刊,利用境外註冊刊號在境內非法編輯發行的報刊,以買賣刊號、一號多報(刊)和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等形式非法出版的報刊;二是非法報刊機構,主要指未經批准擅自設立的報刊社、編輯部、記者站、工作站、報刊網站,特別是未經批准以港澳等境外媒體名義擅自設立的編輯部、記者站、辦事處等非法機構以及制售傳播非法報刊的信息諮詢企業;三是假記者,包括假冒記者或新聞采編人員身份的社會閒散人員、新聞機構離職人員和非采編人員,以及假冒網絡新聞媒體記者或新聞采編人員身份的各類網站工作人員;四是假新聞,即違背新聞真實性和客觀性原則,沒有事實依據,憑空捏造、混淆視聽的各類虛假新聞報道。
全國“掃黃打非”辦要求,各地“掃黃打非”辦組織協調公安、工商、新聞出版、文化執法、鐵路、郵政、城管等部門,對書報刊批發市場、出版單位和發行集團所屬報刊發行部門、鐵路報刊發行企業、郵政系統報刊發行企業等報刊發行機構,制售非法報刊的信息諮詢企業,依附於正規報刊批發網點周邊的非法報刊集散地,繁華街區、旅遊景點、交通樞紐的報刊銷售攤點,寫字樓、餐飲娛樂場所等部位的報刊投放點進行全面清查,嚴格收繳各類非法報刊,重點查繳非法時政類報刊、非法法制類報刊、非法生活類報刊、非法故事類報刊、非法教育類報刊、非法軍事類報刊等。
新聞出版總署要求,各地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部署指導報刊出版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堅決糾正買賣刊(報)號、一號多刊(報)、一(刊)報多版等違規行為,清理取締未經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批准擅自設立的報刊編輯部、記者站、工作站、辦事處等采編機構,建立完善采編人員資格準入制度,嚴格執行持新聞記者證採訪制度,嚴把信息來源和新聞內容審核關,堅決杜絕虛假新聞的産生。中央各報刊出版單位要將自查自糾情況及時向主管主辦部門報告,並報送新聞出版總署。
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負責人表示,歡迎各界群眾舉報相關線索,全國“掃黃打非”辦、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聯合舉報中心將積極受理。舉報電話是12390、010-65212870/2787,網絡舉報登錄中國掃黃打非網(www.shdf.gov.cn)。對舉報線索查證屬實的,及時反饋查處結果,足額兌現舉報獎金,並嚴格保密舉報人個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