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印度尼西亞巴厘島11月19日電 第14次中國-東盟領導人會議18日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舉行,會議就紀念對話關係20週年發表聯合聲明。聲明全文如下:
紀念對話關係20週年
第14次中國-東盟領導人會議聯合聲明
——進一步推進面向和平與繁榮的戰略夥伴關係
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東南亞國家聯盟成員國的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在第14次中國-東盟領導人會議並紀念中國-東盟對話關係20週年之際,于2011年11月18日相聚印尼巴厘島;
對於不斷加強的中國-東盟關係和1991年開啟對話關係以來雙方全面對話關係及各領域合作取得的重要進展和顯著成果感到滿意;
歡迎2003年簽署的《落實中國-東盟面向和平與繁榮的戰略夥伴關係聯合宣言》第一份行動計劃(2005-2010)的成功落實及新行動計劃(2011-2015)的通過;
讚賞中國于2003年成為第一個正式加入《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的對話夥伴;
歡迎中國堅定、一貫支持東盟一體化和共同體建設進程,以及東盟在東亞合作和不斷發展的地區架構中的核心作用;
認識到落實2002年簽署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取得的進展,包括近期通過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指針;
受到2010年1月1日以來落實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取得的進展,中國-東盟貿易、投資聯絡和經濟合作由此得到加強,為各國經濟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鼓舞;
歡迎在2011年為紀念中國-東盟建立對話關係20週年開展的各項有意義的活動;
憶及並致力於遵循199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東盟國家首腦會晤聯合聲明》,2003年《中國-東盟面向和平與繁榮的戰略夥伴關係聯合宣言》以及其他為中國-東盟睦鄰友好及全面互利合作奠定基礎的聯合宣言和合作文件;
考慮到不斷變化的國際和地區環境帶來的挑戰和機遇;
強調在這種情況下進一步推進和加強中國-東盟全面戰略夥伴關係的重要性;
重申以《聯合國憲章》的原則、《東盟憲章》、《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及其他相關國際法、條約、公約繼續引領中國-東盟對話關係及合作;
相信加強中國-東盟對話關係和全面合作以及增進雙方互信與理解將極大造福雙方人民,併為地區乃至世界的和平、穩定、繁榮和進步做出重要貢獻;
特此通過以下內容:
一、我們決心永做好鄰居、好朋友、好夥伴,推動雙方在政治安全、經濟、社會文化及國際和地區事務中的合作,將中國-東盟戰略夥伴關係推向新的高度。
二、我們將努力合作,有效落實《落實中國-東盟面向和平與繁榮的戰略夥伴關係聯合宣言的行動計劃(2011-2015)》。
三、中國將支持並與東盟密切合作,以在2015年實現由三個支柱組成的東盟共同體,即東盟政治安全共同體、東盟經濟共同體和東盟社會文化共同體。
政治安全合作
四、我們致力於通過密切的高層接觸和往來加深相互理解和友誼。我們將繼續就共同關心的地區和國際問題加強不同層級的經常性雙邊和多邊對話與磋商。
五、我們繼續秉持《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及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精神,加強地區和平、安全、繁榮與互信。
六、我們重申根據國際法,相互尊重彼此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及不干涉別國內政原則。我們致力於通過對話和協商和平解決爭端,不訴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
七、我們將通過地區和國際機制與框架在裁軍和不擴散領域密切合作。在這方面,中國重申堅定支持東盟為實現東南亞無核武器區所做的努力,願早日簽署《東南亞無核武器區條約》議定書。
八、我們將利用東盟防長擴大會、東盟地區論壇等現有雙、多邊框架和機制促進防務和軍事交流與合作。
九、我們堅定致力於充分、有效落實《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並朝著在協商一致基礎上最終制定南海行為準則而努力,從而進一步為本地區和平、安全、穩定與合作做出貢獻。
十、我們將根據國際法,包括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開展合作,加強海上安全,包括確保商貿自由、航行及海上交通安全。
十一、我們將通過《關於〈落實中國-東盟非傳統安全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的行動計劃》加強合作,應對非傳統安全及跨國犯罪問題。
十二、我們將合作促進和保護人權和基本自由,並支持東盟政府間人權委員會工作。
經濟合作
十三、我們致力於在經濟全球化和區域一體化的背景下進一步深化和拓展互利經濟合作,為地區和雙方人民帶來福祉。
十四、我們決心充分、有效落實中國-東盟自貿區相關協定,以給人民帶來更大福祉,推動經濟發展和實現2015年雙方貿易額達到5000億美元及提高中國對東盟直接投資的目標。
十五、我們將根據《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繼續努力提高市場準入水平、逐漸實現貨物、服務貿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提升公眾和企業界對自貿區效益的認識。我們也將致力於建立一個開放、有競爭力的投資體制,以在中國-東盟自貿區內根據《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推動並促進投資。
十六、我們將共同努力加強旅遊合作,實現2015年雙向遊客1500萬人次的目標。
十七、我們歡迎中國-東盟中心在北京成立,支持中心有效運轉,這將為擴大中國-東盟自貿區框架下的貿易與投資以及增加中小企業、旅遊、民間及文化交流做出貢獻。
十八、我們將密切合作,加強一體化努力,通過支持落實《東盟互聯互通總體規劃》和中國-東盟互聯互通項目,加強東盟內部以及中國與東盟之間的互聯互通。我們決心合作,並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資源,包括金融和技術支持、投資、公私伙伴關係等,實現東盟內部以及中國與東盟之間的基礎設施、規制、人員的互聯互通。
十九、我們將共同努力,通過加強10+3框架下的宏觀經濟與金融合作,防止本地區再次發生金融和貨幣危機。
二十、我們將繼續加強農業和糧食生産合作,確保糧食安全,加強能源安全合作,特別是可再生與替代能源合作。
二十一、我們致力於通過落實《東盟一體化倡議第二工作計劃》,為東盟縮小發展差距和一體化努力提供幫助。
二十二、我們鼓勵中國與東盟進一步合作,支持在東盟東部增長區、老柬緬、越老柬緬、印馬泰成長三角、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東盟-湄公河流域開發合作等框架下的次區域開發。
社會文化合作
二十三、我們將通過增加文化、教育、青年、體育和學術交流,增進議會、媒體、社會團體、學術和二軌機構交往,加強社會文化合作,促進民間交往。
二十四、我們將加倍努力,分享經驗,以應對氣候變化、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等挑戰,並在國際氣候變化談判中加強對話與合作。
二十五、我們將共同努力,加強在湄公河可持續水資源管理和利用方面的合作,這對各國民生和糧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二十六、我們將在利用現有的東盟協定和機制的同時,進一步加強在災害管理方面的務實合作,包括應急準備、減少風險、人道主義救援、重建和恢復。
二十七、我們將繼續密切在公共衛生領域的合作,包括必要時,加強國家預防和反應能力,以應對突發傳染病和其他公共衛生緊急事件的挑戰。
二十八、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在減貧與保護婦女、兒童和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方面的合作。
地區與國際合作
二十九、我們將繼續保持在國際、地區及次區域事務上的密切溝通,以及在各個國際、地區和次區域機制中的合作。
三十、我們重申致力於進一步加強東亞區域合作,建立一個公開、透明和包容的區域架構。中方重申,在不斷演變的區域架構中,包括東盟與中日韓、東亞峰會、東盟地區論壇、東盟防長擴大會和其他區域合作進程中,繼續支持東盟的主導地位。
三十一、我們重申由東盟主導的東盟與中日韓合作將繼續作為建立東亞共同體這一長期目標的主渠道。我們期待東亞第二展望小組成果報告,作為我們努力的一部分,在2012年東盟與中日韓合作15週年之際為東亞合作和共同體建設做出新的展望。
三十二、我們重申致力於東亞峰會作為領導人引領、開放、透明和包容的論壇的目標和原則,就共同關心和關切的廣泛的戰略、政治、經濟問題進行對話合作,以促進東亞和平、穩定與繁榮。我們歡迎東亞峰會合作不斷取得進展和對這一進程的支持。
三十三、中國支持東盟決定建立應對全球性問題共同平臺,提高其應對全球與區域重大問題的能力,支持東盟主席國定期參加二十國集團峰會,並將與東盟在這方面保持協調。
三十四、東盟重申堅持一個中國的政策,並讚賞中國為促進本地區和平、穩定與發展做出的積極貢獻。東盟支持中國致力於和平發展和穩定,這有利於本地區乃至更大範圍的和平、穩定、合作與可持續發展。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于印尼巴厘島通過。一式兩份,均為英文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