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貴陽11月20日電(記者王新明)貴州對淘汰落後産能項目實施獎勵,明確規定獎勵資金專項用於企業職工安置、企業轉産、化解債務等相關支出,不得用於平衡地方財力。
貴州省規定,根據當年中央財政淘汰落後産能獎勵資金額度、經核實的企業有關落後産能大小、裝置水平等綜合因素,省級相關部門將相應調整獎勵資金補助標準和額度。獎勵資金將優先支持淘汰落後産能企業職工的安置,優先支持淘汰落後産能任務重、職工安置數量多和困難大的企業,優先支持通過兼併重組淘汰落後産能的企業。
貴州省明確,對提供虛假材料、虛報冒領獎勵資金;截留、挪用、擠佔獎勵資金等行為,省級財政將全額收繳或扣回淘汰獎勵資金,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貴州省今年計劃淘汰落後産能475.56萬噸,比國家下達任務多39.56萬噸。其中,計劃關停小火電機組40萬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