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1日電(記者 王茜)就在北京某醫院被媒體曝光以利潤高於2000%的價格銷售克林黴素磷酸酯注射液的同時,河南、山東、山西等地卻通過新的採購機制,以高於成本價幾分錢的價格銷售著這種大眾最常見的抗生素。
這種巨大的差異,歸咎於各地推行基本藥物採購工作的進程快慢。在國務院辦公廳發佈《建立和規範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採購機制指導意見》1年後的今天,記者採訪了國務院醫改辦的有關負責人,希望了解一下基本藥物採購工作在各地的進展。
記者:出廠價不過0.6元的克林黴素磷酸酯注射液,在北京卻被定為採購價11元,中間巨大的差價再次將藥價虛高問題推到輿論的風口。那麼,實施基本藥物採購機制後,會在藥價上有何反映?
國務院醫改辦有關負責人:以這幾種藥為例,2ml:0.3g規格的克林黴素磷酸酯注射液,出廠價0.6元,在北京地區的採購價是11元,在實行了基本藥物採購機制河南省採購價是0.67元,山東省是0.7元,山西0.68元。同一規格的氟康唑膠囊出廠價是1.29元,北京採購價9.55元,而實行了新機制的山東省採購價是1.64元,四川省的採購價2.14元,湖北省的採購價1.38元。同一規格螺內酯片出廠價3.68元,北京的採購價19.8元。實行了新機制的遼寧省採購價5.22元,河北省的採購價是5.7元,江西省的採購價5.8元。
記者:去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建立和規範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採購機制指導意見》文件,這一年間全國各地基本藥物採購工作進展如何?
國務院醫改辦有關負責人:今年以來,各地的基本藥物採購工作進度明顯加快,截至10月底,全國超過2/3的省(區、市)按新機制出臺了採購文件。安徽、山東、四川、黑龍江等16個省(區、市)已按新機制的要求完成了新一輪基本藥物採購工作。廣東、貴州、陜西、新疆等6個省(區、市)正在按新機制開展採購工作。目前,還有北京等9個省(區、市)未嚴格按照新機制採購或未出臺文件。年底前,將有2/3以上的省(區、市)按新機制完成基本藥物採購工作。
記者:藥價虛高一直是社會反映最強烈的問題之一,也是導致“看病貴”的重要原因,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主要解決哪些問題?
國務院醫改辦有關負責人:基本藥物實行省級集中採購,不僅是採購模式的變化,也是對藥品生産流通秩序、藥品供應配送方式、政府監管模式的一場深層次變革。過去的省級招標採購存在一些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一是只招標,不採購。由省級招標機構招名單,基層機構在名單中選擇具體企業,通過“二次談判”定價格、定數量、定廠家。雖然是集中招標,但在採購中又恢復到分散,規模優勢沒有得到有效發揮。二是增加成本,導致藥價虛高。這種招標辦法,藥品生産經營企業不清楚準確的供貨數量,難以測算供應成本,同時還要考慮二次談判中的“公關”費用。另外,藥款回款不及時,追討藥款成了企業繼“二次公關”後的另一項不合理開銷,這些最終都轉嫁到藥品成本中。三是基層機構採購藥品難以保證質量。基層機構藥品採購比較混亂和分散,監管難度大。由於城市藥品質量和流通管理日趨完善,一些近效期藥、過期藥、倣冒藥擠進基層市場。四是藥品流通秩序紊亂。舊機制還導致藥品流通環節過多,醫藥利益關係錯綜複雜,招標和促銷環節存在商業賄賂現象,加劇了藥品招標的不規範。五是“以藥補醫”機制扭曲了醫療機構的價值取向。按照政策,醫院銷售的藥品實行順價加成政策,逐利性導致談判中缺少壓低藥價的動力,醫療機構傾向於用貴藥、多用藥,造成藥價越招越高。
記者:這些年來,我們一直在呼喚藥價透明,在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後,以藥養醫被逐漸遏制,那我們又該如何去除程序不透明所帶來的高藥價?
國務院醫改辦有關負責人:新的招標採購辦法正是針對這些弊端而研究制定的,突出強調了招採合一、量價挂鉤、“雙信封”制、財政付款、全程監管、公開透明,盡可能減少人為因素的干擾。其主要目的是優先保證藥品質量,有效降低藥品價格。
具體來説,新機制包含了五個關鍵環節。一是主要招生産企業。確定中標的生産企業是責任主體,由生産企業對質量和配送統一負責,生産企業可以自行配送,也可以委託流通企業配送,這樣就可以最大限度減少流通環節,降低流通費用,有助於建立健康的藥品生産流通秩序。二是招採合一、量價挂鉤。有效發揮規模優勢,大幅降低藥品價格和採購成本,同時可以有效地遏制乃至杜絕醫療機構二次議價採購中的種種不正之風。三是“雙信封”制。目的是為了確保質量優先。在質量達標的前提下由低價者中標,最大程度地減少人為評分的干擾,營造公開透明的招標環境。四是政府集中支付。通過集中支付保障貨款及時到位,保障了生産企業的利益。同時也徹底切斷醫療機構與藥品銷售的經濟聯絡,避免了不正之風的發生。五是全程監控。由省藥監部門全過程、全覆蓋的進行監管,對中標藥品全面抽查,建立紅黑名單制度,一旦發現不合格立即取消中標資格。
記者:從各地新機制的實施情況來看,基本藥物集中採購的效果如何?
國務院醫改辦有關負責人:從各地實施情況看,集中採購已取得成效。一是採購渠道規範,基層用藥質量明顯提升。各地中標結果顯示,大企業中標的産品所佔比例較高,明顯高於未按新機制組織採購的省份,也高於部分省份統計的公立醫院集中採購的結果。同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對基本藥物實施了全品種覆蓋抽驗和電子監管,對所有中標産品實現了動態監控。二是市場競爭有序,藥品價格大幅下降。從地方統計數據看,藥品企業積極參與,近半數的具備基本藥物生産資質企業參與了投標。與本省上一輪藥品採購價相比,中標價格平均降幅為33%。與國家零售指導價相比,中標價格平均降幅為55%。三是基層醫生用藥行為漸趨合理,基本藥物使用率大幅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