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寧11月25日電(記者馬勇)來自青海省西寧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消息顯示,2012年開始,西寧市將在財政預算中安排專項資金,以獎勵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舉報人,此項舉報獎金最高為10000元。
據了解,西寧市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舉報獎勵範圍包括:在農産品種植、養殖、加工、收購、運輸過程中,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藥物、農業投入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使用非食用物質和原料生産食品,違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産食品的;銷售未經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成品,銷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動物、水産等及其製成品的,未取得《屠宰許可證》私屠濫宰等多種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西寧市民可通過電話、當面、信函等方式舉報。根據實際情況,視舉報人舉報案值和作用,西寧市有關部門將分別給予舉報人500元至10000元獎勵。
《西寧市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規定,西寧市各級政府和食品安全監管機構要嚴格執行舉報保密制度,嚴懲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的行為。同時,對借舉報之名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以及偽造舉報材料騙取或冒領獎金的,將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