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5日電(記者衛敏麗)民政部25日在京召開2011-2012年度全國受災群眾冬春生活安排工作視頻會議。民政部副部長羅平飛在會上指出,各地民政部門務必緊繃“救災資金是高壓線”這根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規定,不斷規範相關程序,明確紀律要求,建立責任制度,切實保證救災資金合理合法使用。
救災資金的管理使用關係到廣大受災群眾的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政治敏感性強,管好用好救災資金歷來是救災工作的重要環節之一。
記者了解到,今年以來,財政部、民政部已累計下撥中央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36億元,各地也安排了一定數量的救災資金,在妥善做好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救助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
羅平飛透露,中央財政將於近期下撥中央冬春救災資金。同往年相比,今年的中央冬春救災資金總量將有較大增幅。
他表示,各地民政部門將按照相關法規文件的要求,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嚴格遵循“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救助對象,切實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佈、公開發放”的步驟發放補助資金,確保資金髮放手續齊備、專賬管理、專人負責、賬款相符,確保救災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受災群眾手中。
針對堅持信息公開,確保公正透明,羅平飛説,各地民政部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把公開透明的要求貫穿于救災資金管理使用的全過程。要堅持主動公開、分級公開的原則,認真向社會公開上級下撥和本級安排的各類救災資金以及所接收的救災捐贈資金相關情況,主要包括資金來源、數量和去向,説明分配使用的原則和依據,積極回應社會關注。
同時,要主動接受群眾和輿論監督,切實增強救災資金和救災捐贈資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
“必要時,民政部門將邀請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提前介入,全程監督救災資金的管理使用。通過多管齊下,多措並舉,確保各類救災資金管理規範、使用得當、安全運行。”羅平飛説。